110千伏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发布 2019-08-13 02:10:17 阅读 2606

110kv变电工程。

火灾报警系统技术规范。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设计联系人:

联系**:1.招标设备需求一览表。

2.供货范围:

2.1设备规范。

2.2供货范围。

承包商应提供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设备材料,且在商务**中按下表分项**。

110kv变电站消防报警系统设备。

备注:1.火灾报警控制柜与各火灾报警装置的连线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厂家施工,火灾报警控制柜与主控制室内各屏柜的连线由需方负责。

2.**在商务**中填写,**时应标明设备型号规格。

3. 一般技术性能要求。

3.1 系统功能。

3.1.1 系统采用微机控制技术,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容量、性能要求及相应接口均按照终期规模考虑,并可根据容量和功能的要求灵活组合,便于扩充。

3.1.2 系统应有冗余的网络,在发生局部故障时,能自动构成新的系统,最大限度的保证正常工作,从而达到系统的高可靠性。

3.1.3 当探测器报火警或故障信号时,主控机能立即响应,发出声光报警,显示时间、日期、区号、部位号、报警性质,并打印记录,并具备能通过rs-485接口将全部数据远传。

3.1.4 主控机含有系统数据库,能对系统各部分进行控制和显示,并有贮存事故功能。

3.1.5 探测器主要采用感烟型和线型感温型,其中室内设置感烟型探测器,控制室地板下和室外变压器处设置线型感温探测器。

3.1.6 探测器及探测回路,要求可靠性高,能准确探测火灾发生的情况。

3.1.7 系统应至少提供四对无源干接点(即火灾报警系统故障信号和火警信号各两对)至综合自动化系统。

3.1.8 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电源及信号回路电压宜采用直流24v。

4 质量保证及试验。

4.1 对提供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消防行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29-9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dl 5027-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b 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4717-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规范书

ga 61-93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规范书

gbj16-87 及修改条文文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2 设备性能保证。

4.2.1 承包商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上述设备规范和技术要求;

4.2.2 承包商应提供整套设备质量保证书;

4.2.3 承包商应提供整套设备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出厂试验报告);

4.2.4 业主要求的外购件质量报告和合格证书、生产许可证。

4.3 技术服务。

4.3.1 设备生产厂家应能长期向使用方提供备品备件;

4.3.2 设备生产厂家应免费提供一定的时间对使用方有关人员的就地培训,直到使用方会使用为止,并免费提供有关的培训资料。

4.3.3 设备达到现场后在现场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及运行保修期(保修期为设备运行后一年)中,如发现设备本身质量问题,设备生产厂家接到通知72小时内达到现场处理问题。

4.4 试验。

4.4.1 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实验,且每次正常。

4.4.2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全部检查。

4.4.3 火灾报警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4.4.4 整套火灾自动报警和控制系统进行整机试验。

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承包商应提供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和运行一年所需备品备件,并提供详细清单。

6 屏柜和制造要求。

6.1 对屏(柜)的要求。

6.1.1 所制造的各种屏(柜)用以安装各种(系统)保护装置,这些屏(柜)还应包括有安装所必须的槽(h)钢底座支架、顶板和侧板。

6.1.2 结构:屏的外型尺寸为2260×800×600(mm)。这些屏(柜)设计成封闭的,通风良好的垂直立式,并要求安装方便,控制电缆的进线和出线连接、检查和维护方便。

6.1.3 涂漆:所有的喷涂在机械振动、热、油等作用下,不应出现划痕或变软。柜上的涂漆应有光泽的表面层。

6.1.4 乙方提供的涂漆颜色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按照甲方提出的色标要求供货。

6.1.5 对柜内布线及端子的要求。

1) 布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导线用铜质多股软线。

2) 电源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4.0mm2,耐压不小于1000v。其它回路导线截面不小于1.5mm2耐压不小于1000v。

3) 设备接线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褪色。

4) 接线端子排。

a) 接线端子每侧接线通常应为一根,不得超过两根。

b) 一般设备的接线用一般端子,端子要牢固可靠,同时端子导电体(包括螺丝和垫片)应当用抗氧化铜质材料。

c) 柜内的端子排应留有20%的备用。

6.2 对制造的要求。

6.2.1 结构要求

所有设备应是新的、持久耐用,便于拆卸、检验和安装,构成设备的材料应从生产同类产品通常使用的高质量的材料中选择,并应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查,即使在本协议书中没有表述,这些设备也应满足成套成品应当满足的所有要求。

6.2.2 信号引出。

信号应由辅助继电器的无源接点发出,其介质强度应为一分钟2000v交流电压。

6.2.3 电气回路。

1)在电子回路中应使用金属屏蔽性电缆或绞接电缆等,以保证该回路在受外部与内部冲击时不产生误动作。

2)在电子和电气回路之间应留合理的间隙。

3)在电子回路的外部连接应采用具有抗干扰性能的连接器。

4)在屏内不应放冲击发生回路以防装置误动作和拒绝动作,在交流和直流回路中应有防止外部冲击和噪音影响的保护措施。

5)每块印刷电路板应有涂层以防潮湿和灰尘进入。

6.2.4 接地。

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少于50mm的铜缆与控制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6.2.5 铭牌。

1)柜的铭牌应置于屏面和屏内明显位置。

2)柜上所有插件、信号灯及其辅助元件都应用中文标明其用途及名称。

6.2.6 插座。

屏柜中应配有一个220v交流插座。

6.2.7 照明。

屏柜的顶部应分别装有220v/20w日光灯并配有一个开关。

6.2.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

7 技术文件。

7.1 承包商推荐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表。

7.2 设备生产厂家在签定技术协议后 15天内向需方提供4套下面资料:

1)配置图。

2)系统图。

3)所有设备的详细清单;

4)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