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新

发布 2019-08-08 20:11:37 阅读 6044

***xx煤业****。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隐患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起到“惩前毖后”的作用,保障煤矿企业安全发展,提升矿井管理水平。经矿领导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所属所有科室、队。

第三条责任倒查范围。

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

2、矿井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主体公司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被上级机关查处的;

3、有重大隐患或触及安全红线的隐患,矿井无及时治理无采取措施、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

4、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

5、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

第四条、隐患倒查追究调查工作组调查的程序。

安全科经审核认为符合生产安全隐患责任倒查条件的,报告安全矿长,由安全矿长提出,矿长同意。并授权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调查组进行倒查追究。

第五条、调查小组的主要职责。

1、查明当时所查隐患的人员,矿井隐患归口分管副矿长、科室,整改落实隐患的负责人(签字人员),验收落实人员(签字人员),整改隐患的科室;

2、追查进行隐患整改、验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提出对发生隐患所牵连的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处理建议和整改防范措施;

4、隐患倒查追究时,形成倒查追究纪要。隐患倒查追究纪要由矿长审签后存档;

5、隐患倒查追究工作组在5日内向矿长提交调查报告;

6、各科室收到处理决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决定的落实结果报安全科,安全科将罚款决定交财务科落实,安全科收到处理决定和落实结果5日内向全矿通报。

第六条、隐患倒查追究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应对责任人(或单位)给予以下处理:

1、凡在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

1)被罚款200万元以上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5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3000元,分管副科长2000元处理;

(2)被罚款51-199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3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2000元,分管副科长1000元处理;

(3)被罚款10-50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全矿通报,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2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1000元,分管副科长500元处理;

(4)被罚款1-9万元给予隐患责任单位(发生单位或整改单位)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1000元、科室正职经济处罚500元,分管副科长300元处理;

(5)年度内第二次被上级部门检查时被罚款处理的给予以上经济处罚加倍和警告处理。

(6)年度内第三次给予50万元以上罚款的给予分管副矿长降级处理,主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免职处理;

(7)年度内第一次给予隐患责任单位相对应的科室和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1000元,(8)年度内第二次给予煤矿隐患责任单位相对应的科室和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2000元和全矿通报批评;

2、各科室应排查而未排查、应完善而未完善、应建立而未建立的缺项部分,经排查后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又被上级机关查处的;第一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经济处罚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经济处罚1000元和警告;

3、有重大隐患或安全红线的隐患,被上级机关给予停产整顿的;年度内第一次停产整顿一年内的给予给予分管副矿长记大过处分,罚款5000元,给予隐患单位科室正职降级处分;第二次给予给予副矿长、主管科室科长免职处分,出现一次扣本单位当月绩效分10分;

4、一个月内有“三违”行为不采取措施被上级部门直接查出的;第一次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500元、主管科室科长经济处罚3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经济处罚1000元,主管科室科长经济处罚500元,基层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1000元;第三次给予分管副矿长记过处分,罚款2000元,科室正职降级处理,基层单位负责人免职处理;

5、上级部门或公司领导指示有必要进行责任倒查的其它隐患。第一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科室、验收人经济处罚500元,第二次给予分管副矿长、隐患整改责任人、科室、验收人经济处罚1000元和警告,第三次给予隐患整改责任人、验收人降级处理;

6、同条隐患符合两项处罚条款的,按最高罚则处罚。

第七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 可控 再控 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生产的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和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特制订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目的。一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 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并结合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 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 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第二条范围 一 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

公司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为强化内部管理,整顿作风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政令畅通,促使公司管理人员全面 认真 合法履行岗位职责,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一 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在工作中项目责任人违反有关规章制度,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差错或过失事故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甚至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