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证在乙方完成培训任务后,安排在适合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第七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取得相关学习证件证明材料;
2、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政策、制度与规定;
3、保证在培训期内服从甲方各项安排;
4、保证在培训期内维护自身安全和甲方一切利益;
5、保证在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参加工作,服从甲方分配,胜任工作岗位(或职务),服务期限达到年以上。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在培训结束时,未能完成培训目标任务,未取得相应证书证明材料,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2、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管理和规定,按甲方和培训单位奖惩规定执行;
3、在培训期内损坏甲方形象和利益,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4、培训中期自行提出中止培训或解除劳动用工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全部培训成本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和培训期间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和劳动合同违约补偿金;
5、培训期结束后回到甲方工作后(自受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未达到协议约定的工作年限,乙方赔偿部分培训费用: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年以上,服务满年则免除乙方承担当年所有的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用和甲方付给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在服务工作期限内,乙方提出辞职或离职,或者违反公司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实际协议服务期限,要求乙方承担一定的受训费用。公式如下:
乙方承担受训的费用=(培训费用合计÷协议服务月份数)×(协议服务月份数-实际服务月份数)
6、乙方参加培训学习期间的工薪,计入正常考勤,按照乙方当前在甲方服务的基本月薪计算,由甲方支付。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承担的经济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培训费用,按协议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除补偿经济损失外,另一方可提出解除培训协议并终止劳动用工合同。
第九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所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并在乙方人事档案卷宗中保存。
第十条:附则。
1、未末事宜双方可另作约定。
2、当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处理时,由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处理;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