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门卫岗位职责

发布 2019-07-15 15:18:37 阅读 5350

门卫岗位职责。

1、工作时间:我校门卫分三班。全白班为早8点至晚6点。

常白班为早8点至中午12点,下午3点至6点。晚班为晚6点至早上8点。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上下岗之间要做好交**手续,不准留空岗。

2.学校门卫值班人员对来访人员应做好登记,对外来人员或身份不明之人员,要求对方出示有效证件,并按要求经过相应登记后方准许进校。凡推销人员、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对形迹可疑之人应将其拒之门外。对未经同意强行闯入校园之人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紧急情况下可拨打派出所**或110报警),并及时跟随该人员,阻止事态的扩大。

学生上课及晚自习时间无班主任或学工处的出门证一律不得放行外出。外来出辆原则上一律不得入内(送水、送货车除外),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征求意见。

3.每天放学后、夜间、节假日应加强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有关人员,事态严重的直至拨打等紧急**。门卫值班人员应经常注意**监控,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中午及晚上放学时间前5分钟,其中一人至学校后门维持秩序。

一般后门开10分钟即关闭。

4.维护好上、放学期间校门口秩序,制止学生、家长在校内骑自行车,督促师生自行车、电瓶车有序、规范摆放。保持门卫室及周围的清洁卫生。

5.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学生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对事件进行记录,或直接向班主任直至学工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