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科技大学教师留职带薪进修合约

发布 2019-07-11 03:59:17 阅读 2093

健行科技大學教師留職帶薪進修合約。

甲方:健行科技大學乙方:研究或進修教師:

茲經雙方協議:依據「健行科技大學獎勵教師國內進修辦法」,由甲方獎助乙方研究進修,並議定條件如左:

一、甲方同意乙方研究或進修,並依「健行科技大學獎勵教師國內進修辦法」逐。

年申請研究進修。

二、甲方在乙方研究進修期間給予核減留校時間、獎助金或減扣基本鐘點之獎助。

實際獎助如獎助方式確認表)。

三、乙方在研究進修期間應經常與甲方保持連繫,每半年需繳交研究進修成績單。

送推荐單位,轉呈校長核閱。

四、乙方如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自行變更研究或進修計劃、主題、或提前終止。

研究進修,若違反本條規定,甲方得隨時停止獎助,並依本合約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五、乙方因故必須終止研究進修時,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甲方得視情形追繳乙。

方在研究或進修期間向甲方所領取之部分或全部補助費等費用。

六、乙方應於取得學位或結業證明後之次學期,返校履行「健行科技大學獎勵教。

師國內進修辦法」所規定之義務,如不履行義務,依本合約第五條之規定辦理。

七、乙方不履行合約或違背「健行科技大學獎勵教師國內進修辦法」之規定時,甲方得追繳乙方在研究或進修期間向甲方實際所領取之一切獎助費用,包括核給之獎助金、減扣鐘點費及核減留校時間比例之薪資。其不能歸還者,得向保證人追繳之,保證人應負帶保證責任,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八、甲方向乙方追繳費用時,得依銀行放款利率加計利息。

九、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健行科技大學獎勵教師國內進修辦法」之規定。

辦理。十、本合約一式三份,分別由甲乙雙方、保證人收執。十一、「獎助方式確認表」每學年由乙方填寫確認,交人事室存查。

甲方代表:(簽章)乙方代表:(簽章)身份證號碼:住址:

保證人:(簽章)身份證號碼:住址:

中華民國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