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便民服务点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7-10 01:33:17 阅读 4931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代办类。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住房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身份证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咨询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公益事业类。

水、电、**、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住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村民组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

4、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5、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6、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7、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点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8、实行集中办公制度,集中办公时间为:逢集日。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陪同、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踏勘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点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服务大厅便民服务措施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服务措施 一 实行警务公开 通过公开栏 触摸屏等多种形式将户政 出入境管理的办事程序 办理时限 收费标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开。二 落实服务承诺 1 材料受理。对材料齐全 手续完备的户口材料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