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问责工作督导检查办法

发布 2019-07-02 14:09:17 阅读 3522

洑水卫生院治庸问责工作督导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推进我院治庸问责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卫生局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导检查的目的是指导和督促各科室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掌握和了解工作进展,收集汇总情况,总结经验,推介典型,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推动我院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条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原则;

(二)依靠群众、深入实际原则;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原则;

(四)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

第四条督导检查工作分四次进行,分别在四个阶段各进行一次。

第五条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听汇报)、查(查资料)、看(看现场)、谈(座谈会)、访(个别访谈)、评(组织测评)等方式,对各科室开展治庸问责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督导。

第六条开展督导检查的重点是:

(一)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迅速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会议精神。重点了解宣传发动是否充分到位:

是否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是否成立工作专班或指定专门联络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是否开展思想解放和作风建设大讨论。

(二)查找突出问题和出台整改措施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找准本单位“庸懒散软”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重点了解各单位是否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是否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找准本科室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写出有质量的整改报告,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示。

(三)受理举报投诉、对明查暗访问题整改及追责问责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及时办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对调查核实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重点了解我院明查暗访反馈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及时调查处理;是否对调查核实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四)树立先进典型和**反面典型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及时向院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反典型,重点了解是否问责和**反面典型,为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树立正确的**导向。

(五)总结提高和建章立制情况。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及时总结工作,建立治庸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了解各科室是否及时总结工作、上报总结材料。

(六)促进发展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督促检查各科室把治庸问责工作与医疗业务等工作统筹推进,两手抓、两不误。重点了解是否把治庸问责工作与深入推进创先争优结合起来,与创建“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机关党建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机关责任体系及履责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建立健全治庸问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七)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情况。了解各科室在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反映和评价。

第七条成立院治庸问责工作督导检查组,由院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带领,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参加。

第八条督导检查组要加强学习,把握政策,明确方法步骤,把握工作重点,以《实施方案》为依据开展督导检查。督导中注意总结各科室在治庸问责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推介典型,总结经验。

第九条各科室要积极配合、虚心接受督导检查,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条督导结束后,要写出书面总结,进行专题汇报。

第十一条督导检查组成员要严守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干预各科室开展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洑水卫生院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