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 2019-06-05 22:28:57 阅读 2001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教学改革,体现学院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创造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培养适应社会需要和具有创新和实用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0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经学院考核认可,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入学后确患某种疾病或者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3.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者非本人原因,在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在校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2.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3.招生时从下一批次录取转入上一批次录取的;

4.应予退学的;

5.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转专业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学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既防止因为转专业带来新的不公平,又保证确有特长的学生能充分发挥其专长。

二)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三)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文史类专业(高考时的分类)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转入转出专业所在年份高考录取分数大体相当。

四)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尚未办妥转专业手续前,应当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三、转专业专业的时间和程序: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九月十三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提出申请转入的专业和理由。

二)转出学院在九月二十日前将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单以及《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交各接收二级学院进行考核。

四)接收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拟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发展潜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经考核合格,确定接收名单,经院长签署意见,签字盖章后在第三周内送教务处。

五)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后,学生方可转专业学习。

附件: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一一年七月月十四日。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附件:转专业忠告。

亲爱的同学们:

此通知发布后,估计有部分同学很冲动想转专业,作为一名教务工作人员,我想告诉大家:

1、千万要慎重,不要轻易作决定改专业。

2、想转专业,大一成绩要好。要考虑好转专业后繁重的补课过程以及可能发生的成绩大幅下滑问题。 如遇当学期课程与补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如何平衡?

按学院规定一学期缺课三分之一以上者,可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3、新的环境的融入和适应问题。

4、你是否清楚你所缺的课程有哪些?你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是什么?所缺课程的课号、课程类型、学分等等这些是否清楚?

补修课程的添加有丝毫的差错都会导致你以后不能顺利毕业,并且这些差错在你毕业前是很难察觉出来的。

总之,不要以为转专业是件好事。一定要慎重考虑转专业得失是否得当。

城科院教务工作人员。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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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本 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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