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本 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19-06-05 22:50:37 阅读 3919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在学校教学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尊重学生的个人意愿,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与特长,选择自己喜爱专业。根据《武汉纺织大学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武汉纺织大学专科学籍管理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对我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

2、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

二、转专业范围与形式。

1、 转专业的范围。

2014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国际教育学院学生除外)

2、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基础课程学习,各方面表现良好,符合接收专业对转入学生思想道德、知识能力、身心素质等要求,均可自愿申请转专业学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入学后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本人申请有弄虚作假者;

3)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互转者;

4)不同批次录取之间互转者;

5)留级者;

6)录取的新生中,属于国际教育学院管理的纺织类(中外合作办学)(纺织工程)专业者;

7)经学校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2、转专业的形式。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一个转入专业,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署同意转出意见,然后将申请表送交转入学院审核并由分管教学院长签署拟接收意见,在学校公布的可接收专业、名额和规定时间内,通过转专业考试,择优确定转专业名单。转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见后续通知(待学院上报接收计划后发布)。

三、学费。学生转专业后应按照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转专业后的教学管理。

1、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从2014-2015学年第2学期开始,转入新专业、新班级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学生进入转入专业可试读学习两周,试读期间如不能适应转入专业的学习,经本人申请,转出学院、转入学院、教务处审核批准可申请回原专业就读。逾期提出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2、学生转专业后应当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如学生在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与转入专业的必修课相当,则成绩有效。对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如学生在原专业未修,应予补修。

原专业所学课程超出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时,可作为选修课学分。

3、因转专业引起的课程问题,符合免修条件的,需办理免修手续;转入专业已开设的课程由学生自行安排时间跟其它班级补修。

4、对跨门类转入的学生,接收学院要组织专人对其培养方案进行研究并对学生学习进程加以指导,以避免出现转入后学生跟不上教学进度等现象。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是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和专业选择,认真组织好转专业工作。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要亲自负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转出与转入学生的适当数量,妥善做好各项工作。

2、根据本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情况,制定拟接收专业、人数、条件,不得增加教学班。

3、个别特殊专业需加试的,加试科目由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排名情况报教务处。

4、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提出拟转入专业申请,试读期两周。超过试读期提出申请回原专业就读者,学校不予受理。

六、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本专科生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转专业工作进程表。

教务处。2023年12月9日。

附件:1、各学院可接收的转专业学生计划(纺大与外经贸学院学生分开统计)

2、武汉纺织大学转学院、专业申请表。

3、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转系、专业申请表。

4、汇总表(由转入学院填写,纺大与外经贸学院学生分开统计)

学院(系)可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学院负责人签名(盖章):

武汉纺织大学转专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说明:1、转入专业如是大类招生专业,需填写大类专业名称,具体可详询转入学院院办。

2、 本表填写一式一份,由转入学院统一交教务处。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说明:本表填写一式一份,由转入学院统一交教务处。

关于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主题征文要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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