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特殊疾病险简介

发布 2019-04-30 02:59:17 阅读 2789

二、在互助保障减责期满后,会员首次发现患有上述6类疾病中的一种或者多种疾病时(以病理检验报告确诊日期为准),可以领取下列三项互助金:

1、可以领取10000元的互助金。

2、会员患上述6类疾病并住院**的,可以一次性领取2000元的**休养金。

3、会员患上述6类疾病并住院**的,根据首次住院**的时间,按照每日26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补助互助金,最高不超过180天(注:以首次住院、出院记录为准)。

领取互助金后,保障责任终止。

互助保障期满后,符合参加本计划条件的会员在15日内交纳互助费继续参加本计划将不再实行免责期和减责期。

第六条下列原因会员不享受第五条规定的互助金:

1、会员在参加本计划前曾患有或者已患有上述6类疾病的。

2、会员故意隐瞒、伪造或篡改病史、病历以及其他各种欺骗行为。

3、医院误诊。

4、由其它疾病转移导致会员患本计划所列疾病。

第七条互助金的受益人。

参加本计划的互助金受益人为会员本人。

第八条互助金的申领手续。

在发现患有上述6类疾病的会员,应在10日内由所在单位工会经办人员通知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以便进行核对。

会员首次诊断患本计划范围内六类疾病的一种或多种,通过其所在单位工会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会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会员患病情况证明。

2、会员身份证的复印件。

3、提供本市二级以上医院(不包括**医院、疗养院等类似的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住院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必要病理检验报告、血液检验及其他科学诊断报告的诊断书、手术证明等。

4、由会员或其直系亲属签名的互助金领取书面申请。

5、办事处为证明患病情况所需由会员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其他规定事项。

1、自会员发现患有上述6类疾病之日起,会员必须在2年内向办事处申请领取互助金,逾期办事处不再受理会员提出的互助金申领工作。

2、本计划所指6类疾病的判定按照国家有关疾病诊断标准的规定。

3、对本计划执行中有关内容发生争议,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专家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定。

4、本计划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标准(单位:元)

门诊特殊疾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门诊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 项目的管理,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门诊部根据 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闽劳办 1999 72号 精神,制定了门诊部的管理制度。一 根据 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的规定执行的...

电力女职工先进事迹

女,1963年生,人。省电力公司 城南供电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xx年被评为 劳动模范。她身患绝症,主治医生认为她能够健康地活到现在是个奇迹!然而,每天靠药物维持身体机能的她,还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用爱与责任创造骄人的业绩 实现技术革新100多项,帮助企业增效xx多万元等。她就是多次获先进工作者 三八红...

电力女职工先进事迹

女,1963年生,人。省电力公司城南供电局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5年被评为劳动模范。她身患绝症,主治医生认为她能够健康地活到现在是个奇迹!然而,每天靠药物维持身体机能的她,还在自己工作岗位上,用爱与责任创造骄人的业绩 实现技术革新100多项,帮助企业增效20多万元等。她就是多次获先进工作者 三八红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