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溪口镇食品安全工作上半年总结

发布 2024-03-18 21:30:13 阅读 2731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去年成功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的基础上,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监管相结合、食品安全工作与“国家卫生城镇”省级复检与“十小”行业整治规范相结合、与5a级风景区创建的验收相结合,整合各方监管资源,大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动态查验“食安”示范镇考核中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大力整改,发挥示范村、街、店作用,参照样板店加以全面推广,使我镇今年的食安工作全面开展。

一、人员落实到位。

主要是针对工作人员变动情况,各系各相关单位及时调整联络员和领导成员。镇食安会及时召开会议,在总结回顾去年一些工作中做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表扬奖励先进,督促有欠缺的单位和一些不足之处,要求予以及时整改,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密切配合。

二、责任落实到位。

结合全镇安全生产会议,镇领导再次强调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直接责任人,要求切实抓好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在会后镇食安会办公室通过各工作站,与各村企相关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监管死角。

三、宣传到位。

利用“食品安全法”出台实施的契机,镇食安会根据市食安会的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在镇主要道路口拉出“食安”宣传横幅,各涉食品行业也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并利用宣传窗、黑板报、风景区电视台等有效宣传工具进行全方面的宣传,分发宣传资料到各自然村,使广大农村群众也更加形象地了解“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形成了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四、检查监管到位。

一)根据各个环节分段监管的原则,镇各部门和市局的各个职能站所,在利用现有掌握的情况为基础,进行动态监管,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各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

一、端午等节日期间,农林部门加强了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加强对动物疫情的监控工作,加大对上市禽兽产品的检验力度,从源头上得到有效控制,质监部门针对节日期间人民消费较为集中的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食品加工行为查处和取缔非法加工点。工商部门则以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加强对小食杂店、食品商场超市及景点流动摊贩等流通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卫生部门则对饭店、点心店等餐饮行业以及学校、职工食堂以及村办集体聚餐点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一系列的工作,均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专项检查成果突出,在打击非法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中,工商部门检测商品242批次,查获不合格食品2351公斤,其中含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咸菜2000公斤,当场查获非法添加剂焦亚硫酸钠2公斤,立案查处12起,罚款1.36万元。查获经营假冒红牛经营户6起,假冒红牛经营户6起,假冒红牛260箱,价值2.

9万元,卫生部门出动96人次,对近200家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非法添加剂的案例,对合法使用添加剂意识淡薄的单位与个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并要求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还通过小餐饮店三个月无证大整规和餐饮单位有害生物专项检查大饼店无铝配方等培训等活动,使我镇的食品安全工作保持良好境界,切实保障了全镇人民的饮食健康安全。

由于夏季的来临,下步我镇将举办桃子节,“食安”监管的重点性更显突出,我镇“食安会”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学习并落实应急措施,并结合5a级风景区的验收扎扎实实做好食品安全的各项工作。

溪口镇食安会。

200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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