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发布 2024-02-22 16:15:07 阅读 3910

1、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台帐(包括电子档)。

2、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尤其是新招员工),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体检由市疾控中心统一进行,企业应该主动与市疾控中心联系。企业年度在岗职业性体检最好安排在10月份之前完成。

3、企业必须按照规定每年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书面委托市疾控中心。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最好安排在10月份之前完成。企业应在公告栏内公布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企业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必须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5、企业必须参加由市安监局、卫生局、总工会、劳动局等部门组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企业对从事职业危害岗位的一线职工,由安监、卫生部门组织培训。

6、企业如有疑似职业病病人,企业应及时安排,进行诊断,并如实提供该病人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费用由公司承担。

7、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和定期检查,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重点职业危害企业职业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1 企业必须建立 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配备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建立职业卫生工作台帐 包括电子档 2 企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 尤其是新招员工 并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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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 危害 管理制度。1 新工人上岗前,医疗部门必须进身体健康检查,不适于从事矿山井下作业时,不得录用,患有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 2 对职业病和其他病患者,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3 在淋水的井筒内作业,要设防水圈,井下巷道内淋水,要导入排水沟,人员来往的巷道经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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