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2-01 13:45:03 阅读 3500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加强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使安全教育培训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

一)安全环保部组织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及对其他各级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与指导。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做好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入厂教育。

新进入公司人员(含外来施工、学习人员),均须经过公司(一级)、车间、部门(二级)、班组(**)**安全生产教育。

1.公司级教育(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安全环保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消防、安全知识;本企业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新员工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车间或部门。外来施工人员经教育后方可安排工作。

2.车间、部门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4.公司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进行二级或**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方可上岗作业。

5.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均应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中的规定执行。

6. 进入企业参观、学习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带队。

二)日常教育。

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使全体从业人员 包括机动车驾驶员 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是每位职工的权利,也是每位职工应尽的义务。二 坚持全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突出重点,不留空白的原则,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