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工程施工类

发布 2023-11-20 03:06:18 阅读 4590

第十四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参加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该工种与本行业特点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等。

第十五条对新员工(含待岗、换岗及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事故案例教育;了解事故预防的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具体预防要求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规程,所使用工具、设备的安全状况和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对公司所有员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参加安全宣传活动,参观施工现场等。

第十七条对各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都应进行相应的考核。项目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对项目领导、各外包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继续上岗。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对项目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考试合格的继续上岗(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统一考试的除外)。

第十八条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新员工、临时聘用人员、实习人员等,在进入项目部之前必须进行3 天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九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从事电气、起重、焊接、爆破、特殊高处危险作业、机动车驾驶、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作业的人员,组织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特殊工种培训,取得岗位证书的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械的人员及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考试合格的,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施工人员,在每年年初和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人员,由项目部安全主管部门下达《安全学习通知书》,进行为期不少于3 天的安全学习,考试合格的可上岗工作。

第二十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按照0.1%的比例从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不足部分由项目部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根据培训需要提出具体的经费支出计划,报经项目部领导批准。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财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工人进场后必须认真做好 安全教育。进场前教育培训安全员进行。使进场工人了解党和国家的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使工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规范自身行为。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现场教育由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进行。新工人进场,...

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制度

1.工人进场后必须认真做好 安全教育。2.进场前教育培训安全员进行。使进场工人了解党和国家的生产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施工现场安全纪律,使工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感和自觉性,规范自身行为。遵章守纪,遵守劳动纪律。3.现场教育由项目经理 项目安全员进行。新工人进场,必须先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后安...

工程施工安全教育

新天地工程工序繁多 工作量大 任务重,施工安全不容忽视,为遵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方针和工作程序,特组织新天地项目施工安全教育。一 教育和培训的目的和范围。目的。使处于每一层次和职能的人员都认识到 1 遵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方针和工作程序,以及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2 与他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