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9 08:20:06 阅读 3164

1 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健康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 总则。3.1 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 需向**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健康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和审批。

3.3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 职业安全健康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 职责。4.1 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 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

4.3 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健康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 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健康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 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 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 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 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衡,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 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5.3.2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投入使用后,技术部应纳入工艺,设备部门应纳入预修、保养计划和日常管理。

5.4凡是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必须严格按劳动保护“三同时”规定执行。正在建设的项目,没有采取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一律补上,所需资金由原批准部门解决。

6建设项目的设计。

6.1工程部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的预防措施及预期效果等进行安全职业健康认证,并经按安全部审核。

6.2大中型建设项目等应按劳动部门第10号令《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设计单位除外)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向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6.3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时,应将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相应的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对建设项目遗漏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的资金,应由原拨款单位部门予以补充。

引进技术设备的原有劳动安全卫生措施不得削减,没有措施或措施不力的,应同时编报国内配套的投资计划,并保证建设项目投产和有良好的劳动条件。

6.4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现行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充分考虑到安全与预防职业危害的内容,确保设计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经工程部、安全部会审后,工程部必须同时向相关单位报送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图纸资料。

6.5在技术和施工设计时,应不断完善初步设计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

6.6在技术准备阶段,特种设备。安全设备、劳动防护设施的设计、制造、选型、订货、必须经安技部审查、同意、选购(定)经国家认证的、有安全资格厂家的产品。

6.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经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建设项目的施工。

7.1工程部应对职业安全健康设施的到位情况全面负责。安全部负责审查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并办理开工安全审核手续,所确定的承揽工程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揽特种危险设备、安全装备安装的单位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

7.2工程部和项目单位对职业健康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日常管理,施工中要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保职业安全健康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7.3安全部、综合部对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施工进行监督性管理,对施工进度、质量进行跟踪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8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8.1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通知安全部、工程部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施的实际效果进行检测、检验和评价。

8.2经检测未达到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标准的,由责任部门负责整改;经检测后方可进行验收;未验收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8.3工程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三同时”预验收,填写《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预验收表》反馈给安全部和项目单位。

矿井建设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第一章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6 1 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6 2 各工种岗位安全职责16 第二章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23 1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23 2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23 3 安全检查制度23 4 安全活动日制度24 5 安全教育工与培训制度24 6 干部下井带班制度25 7 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制度2...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汇编

第一章建设项目安全要求。第一条凡建设项目 新建 改建 扩建项目 在编制方案 设计 施工 验收时,都必须 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 简称为 三同时 第二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第三条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化工建设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防法 和省 市消防有关法规和 性文件,严格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二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逐级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三 项目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四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 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