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台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布 2023-11-17 05:25:07 阅读 5538

1.要高度重视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不得有隐瞒、包庇、侥幸心理,导致事态扩大和蔓延。

2.师生在校园内外或他人在校园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或重大伤害事故,无论学校或教师有无过错责任,学校都必须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公安部门报告。3.

发生学生**事故,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底限度。

4.学校发生的校舍跨塌、火灾等安全事故,无论有无人员**,学校均要在事发2小时以内向教育局、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5.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首先发现的教师就是第一责任人,要及时向校长报告,并积极实施救护。对推委扯皮、隐瞒、拖延不报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学校要与教育局、当地**、派出所建立联系制度,对一般安全事故,,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将问题解决再基层,确保学校秩序正常。

7.学校发生事故后,要依据有关法律及时妥善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事故处理后,在一周内及时将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

8.学校要制定师生伤害紧急情况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三 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 人数 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 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六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迟报 漏报 谎报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方针,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意识,真正把生产安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法 建筑法 企业职工 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等相关条例条令,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事故处理本着 以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