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2 09:40:07 阅读 9609

第1版文件编号:qz/sy01-08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厂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合法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依据***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宝钢股份公司gfz12038《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

1.3本制度适用于工厂范围内所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全过程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2、 职责与分工。

2.1设备安全室职责。

2.1.1 设备安全室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督部门;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性能监督工作。

2.1.2 积极宣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法规,及时**国家颁发的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文件、法规制度,并督促各部门执行。

2.1.3 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专业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2.1.4 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2.1.6 负责组织安排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上岗安全技术培训和领证、复证工作。

2.1.7 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2.1.8 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操作规程,改造及报废更新计划,落实检验费用。

2.1.9 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档案。

2.1.10 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

2.1.11 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过程中的运行、点检、维护及有关管理工作。

2.1.12 执行国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技术标准。

2.1.13 设置专职或兼职专业人员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对压力容器应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2.1.14 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定期检测。

2.1.15参加或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前期管理工作,在验收实物质量的同时必须验收竣工资料、图纸。

2.1.16 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检验、改造、更换和报废等申报与实施工作。

、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前期管理。

3.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立项、设计、制造、安装、竣工验收。做好前期管理是保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合法运行。

3.1.1 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组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技术交底及设计审查;负贵技改项目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施工安装的综合协调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报检,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实施竣工验收。

3.1.2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完毕,督促安装单位必须提交安装资料和设备技术资料,经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迸行实物交接。

3.1.3 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管理组负责压力容器(包括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的采购管理,并对设备实物质量和软件资料负责。

3.1.3.1压力容器(包括受压部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制造单位在压力容器出厂时所必须提供的技术资料。

4、 其他规定。

4.1 承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类别的设计资质并对设计的产品负责。

4.2 购入外单位设计资料或图纸,凡盖有“仅供参考”等标记,不可作为正式设计图纸资料提供制造单位制造,应按规定重新核签后方可使用。

4.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为设计任务委托书和所提供的设计条件应经使用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设计单位应校核设计条件并对其正确性负贵。

4.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设计资料和图纸的复用,必须经有相关资质设计单位审核盖章后方可使用。

4.5承担压力容器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相应类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制造,确保制造质量。

4.6承担压力管道的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对压力管道的安装质量负责。

5、 使用与管理。

5.1经验收合格的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办理使用证后方准使用。

5.2未经原设计单位修改批准和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使用部门不得随意提高压力容器的工艺参数。

5.3压力容器的移装、过户、报废须经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5.4内部移装或调出的压力容器应由调出单位提供设计、制造、安装的原始资料和检验、改造、修理、事故等资料。

5.5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报废事项按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5.6操作和检修人员应保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

5.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紧急停用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检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再次运行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和技术负责人批准,严禁原因不明、措施不力盲目投运。

5.7 不准带压处理裂坟和焊缝缺陷。

5.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消除跑、冒、滴、漏现象。做好文明生产,严防着火、**和中毒,主螺栓应定期润滑并防止锈蚀。

5.9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停用和备用时,应做好维护保养及检查工作。采取防腐措施,有条件的情况下应采用氮气封存。

5.10 对于有水质要求的压力容器,应严格控制水质,无可靠的水质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5.1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捡测由具备资质的压力容器检验站承担,检验内容等应符合“检规”、“管规”的规定。

5.12 凡因结构原因无法进行检测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检测时,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提出充分理由经主管领导同意,原检验单位同意,送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但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限期检验的期限。

6、 修理和改造。

6.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受压元件的原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并对设备的检修和改造质量全面负责。

6.2 一、二类容器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其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制定,须满足合乎使用的质量要求,并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三类容器还应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核上级管理部门同意,并由设备安全室报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6.3 承担修理和改造工作的焊工和无损检测人员必须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焊接工艺须经焊接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

6.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后;施工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修理的技术资料。

7 、安全附件。

7.1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按规程要求,分别装置安全附件,并在使用中加强维护和定期校检,使之经常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7.2选用的安全附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的内容应符合“两个规程”、“规定”的要求。

7.3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校验结束后应进行铅封挂牌,并标明有效期或下次检验期,校验报告应装入设备技术档案。

7.4压力表应定期校验,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上的压力表每年至少一次,校验工作由法定计量单位进行,经校验后的压力表应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7.5液面计(或水位计)应有防止泄漏装置和保护罩,并标明所允许的液位上、下限。

7.6测温仪表的数量、信号、灵敏程度应按设计要求配置、不得任意取消。

7.7各类阀门应装置在便于操作的地点,并应有明显的标记、指示介质流动方向和阀门的开关方向。

7.8各种安全附件的具体安全技术要求均按“两个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

8 、事故。

8.1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事故必须按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按时上报,**事故在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员未到现场之前,除因抢救伤员和预防事故扩大的情况外,应保留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简要报告宝钢工程技术****安环室、股份公司安环处。

并认真查清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2发生重大和**事故后。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事故部门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调查结束后,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应填写《锅炉、压力多器的事故报告书》并附上事故**(或图示),上报宝钢工程技术****安环室。

8.3 一般事故由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调查处理,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9 、考核。

9.1对违反本细则的部门按宝钢股份《安全清洁、文明生产考评办法》、上海宝钢工程技术****安全管理有关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9.2 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法规、文件、标准和宝钢股份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和上海宝钢工程技术****有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