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0 22:30:02 阅读 7051

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工程所有参施人员必须按在建工程要求进行登记入册,并附有关安全管理、安全职称复印件,如有变动及时更新。

2、特种机械设备须经安全监督部门登记入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报监理组验收签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报监理部门核定后方可上岗。

4、机械设备及工具应专管专用,并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每日进行清洁、调整、检查安全部件是否齐全有效。

5、机械操作人员在上岗时,思想必须高度集中,按施工现场指挥人员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6、项目部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情况,操作工必须班前班中班后检查一次,对检查有安全隐患的设备不得进行作业。

7、各种电气设备外壳要有良好的接零接地,禁止跨越使用接地线,电器闸刀不得搭挂,禁止一闸多用,对跳闸原因未查明原因严禁强行送闸,对漏电保险装置每天进行试跳试验,并做好记录。

8、一切电力设备,必须设有合格的配电箱和两级保护装置,不得私自乱拉乱接,严格工程临时用电规程。

9、一旦发生机械电气设备事故,立即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后,按责论处。如发生重特大设备事故,应立即向有关监管部门书面快报、续报,并按有关规定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追究责任人的刑事和法律责任。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八五2015.03 1 目的。为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矿山各类设备事故的管理。3 术语。3.1本管理制度所称设备事故是指生产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的事故,其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