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

发布 2023-10-01 01:34:43 阅读 6330

一、 放火罪

1. 放火罪 ,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1) 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放火公私财物,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因为放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存在造**身、财产重大损失的危险,即使尚未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都构成本罪。(危险犯,行为犯?)

3) 本罪的主体为已满14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既可是直接故意,也可是间接故意。

3.放火罪的认定。

1)本罪既遂与未遂形态。本罪是危险犯,理论上关于本罪的既、未遂有各种学说。我国多采纳“独立燃烧说”。

即只要放火的行为将目的物点燃后,已经达到脱离引燃媒介能够独立燃烧的程度,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也应视为本罪既遂。反之,为未遂。

2)本罪与放火主法实施其他犯罪的界限。

3. 放火罪的处罚。

条: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到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二、 失火罪。

1. 失火罪 ,是指因过失引**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指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引**灾发生,并且已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必须具有引**灾发生的行为。

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

引**灾发生的行为与造成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可是是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

3.失火罪的认定。

1)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应考察以下情况:

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与火灾的发生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

行为人主观上有无犯罪的过失。

2)本罪与放火罪的界限。

区别主要是主观上对可能发生火灾后果的心理态度。如果行为人明知处己的行为会引**灾,而放任其发生,就应定放火罪。反之,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引**灾,就应当定本罪。

3. 失火罪的处罚。

115第2款: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决水罪。

1.决水罪,是指故意破坏水利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 犯罪主体: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处罚条: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的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四、 过失决水罪。

1. 过失决水罪,指过失损坏水利设施,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构在本罪必须已经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

3. 本罪的主体是已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5. 处罚方法:115条第2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 **罪。

1. **罪,指故意引起**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物品,指能通过化学反应引起**现象的物品,如为炸药,炸弹等

2. 本罪的主体是已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3. 处罚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六、 过失**罪。

1. 过失**罪,是指过失引发的**物,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么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 本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 处罚方法:115条。

七、 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 概念与构成。

是指使用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性相当的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 理解。

1. 本质是一个兜底条款。由于犯罪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难以在法律条文中完整地矛以归纳,由采取立法技术矛以抽象概括所形成的罪名。

2. 与罪刑法定存在距离。

3. 这里的其他方法,具有以下重要特征。

1) 指除放火、决水、**、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方法。

2) 危险性相当,同质。

行为的危险性。

结果的危险性。

行为与结果的因果性。

联系。3) 如果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能够详细评价的,尽可以认定为其他犯罪,不宜认定为本罪。在认定为其他犯罪不能达到罪责任相适应时,再考虑适用该罪名。

三) 几个案例飚车碰瓷盗窃马路上的井盖。

五、破坏交通工具罪。

一)概念和构成。

1.犯罪客体与对象。

犯罪对象:法定的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和航空器、大型拖拉机。

2犯罪客观方面。

1) 必须实施了破坏行为。

2) 破坏行为已经或者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或毁坏危险。

第一、 时间方面。

第二、 看破坏的部位。

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界定

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 公共安全 的界定。作者 刘海梅。法制与社会 2010年第31期。摘要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侵害的法益是社会的公共安全,侵害行为与危害结果是否危害到公共安全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然而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 公共安全 的理解还有诸多不足,不同学者之间的分歧甚大,我国刑法规定公共安...

《公共安全》试卷

公共安全 试卷。警句共勉 人活着的时候总该好好活着,不为自己,而为那些爱你的。人!因为死亡留下来的悲哀不属于自己,而属于那些还活着还深爱着你的人。一 请你把下列常识补充完整。各4分 1 食物中毒是指摄入了的食品,或者把有毒有害物质当做食品摄入后出现的。2 常见的食物中毒大致有 食物中毒,食物中毒中毒...

公共安全教案

今天,你安全吗?江北区钢锋小学文玉娟。教学目标 1 通过课前对实际生活的观察 课上的交流互动,了解电梯乘坐存在着哪些安全隐患,可能产生的后果,找到正确乘坐的方法,提高安全出行的能力。2 通过对安全乘坐电梯的了解,增强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教学重点 了解电梯乘坐的正确方法,了解不正确的乘坐会产生的后果。教...

公共安全管理

专业介绍 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培养具备安全科学与技术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公共安全法律等方面基础知识与能力,掌握风险管理 预案编制 演习设计 与预警 安全评价等基本技术与方法,具备较强的实践技能 全面的协调能力和缜密的分析思维能力,能够在各级 安全监管部门 应急管理机构 企业事业单位 城市社区 职业安...

学校公共安全

近年来,学校公共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学生安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育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教育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教育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学校办学体制不断更新,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在校学生迅猛增加,但同时,潜伏在校园内部和周边地区的许多不安全因素不断涌现,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学生身心受到伤害事故的比例越...

公共安全预案

新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安全应急预案。为了及时 高效 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内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订本预案。一 组织机构。1 领导小组。组长 杨百权。副组长 韩继昌。成员 张德成赵凤来季林李俊文翁宏伟吴长清 小组下设办公...

公共安全教案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读本 三年级教案。第十三课 发生时怎样保护自己。上尤各庄小学 梁亚超。一 教材分析 本课是 中小学安全教育读本 三年级中的第十三课 发生时应怎样保护自己 主要介绍什么是 给人们带来的危害。让学生了解 的情景,学会做好防震准备以及 发生时保护自己的方法。让学生从小了解这种自然灾害,懂...

公共安全作业

公共安全。班级 xxx 姓名 xxx 学号 2016888888 我国公共安全管理的实践与研究起步较晚,从2003年sras之后才开始深入研究。公共安全管理是 部门与其他公共组织为了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国家主权不受侵犯,运用军队 政治 法律 经济等管理方式,及时发现 制止多种公共安全隐患,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