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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1、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统一性、多样性、系统性。
2、法律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
、行业标准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不得与其抵触,两者对单位具有同样约束力。
、不同规定,以上位法为准。
、同一层级,特殊法优于普通法适用。
3、《安全生产法》的5项基本原则:
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
权责一致的原则。
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
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
1、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现行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2、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适用《安全生产法》。
3、今后制定和修订消防、道路、铁路、水上、航空、核与辐射、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不得与《安全生产法》相抵触。
4、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指挥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承担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不能独立行使决策权的不是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必须是直接领导、指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者。
7、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报告事故。
8、安全投入由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
9、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矿山、冶炼、建筑、运输和危化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
其他企业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
其他企业1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
10、危化、矿山、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1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组织或参与拟订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组织或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
、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排查隐患,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2、被派遣劳动者纳入统一管理,并进行规程和技能培训。实习生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劳保。
13、安全设施投资应纳入项目概算。
14、矿山、冶炼和危险品建设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全设施验收。
15、重大危险源报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6、从业人员的权利:①知情权;②建议权;③批评检举控告权;④拒绝权;⑤紧急避险权;⑥赔偿权。
17、从业人员的义务: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穿戴劳保、报告隐患。
18、安全监管部门的职权:①检查,调阅资料,向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②当场纠正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③责令排除隐患,撤出人员,停产;④查封或扣押。
19、监督检查不得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0、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可采取停电停供措施。停电措施应提前24小时通知单位。
21、***安监部门建立全国统一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22、县级以上各级**组织建立辖区内的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23、生产规模较小的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组织,但应指定兼职人员。
24、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的处罚:降级或撤职、刑事责任。
25、中介机构的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资质、刑事责任。
26、中介机构主管和责任者的处罚:2万-5万。
27、投入不足:★主要负责人撤职。★投资人2万-20万罚款。
28、主要负责人受刑事或撤职处分:5年内不得任职,重特大责任,终身不得任职。
29、主要负责人未履行职责及单位处罚一览表:
30、安全管理员未履职:改正、暂停或撤销资格、刑事责任。
31、其他处罚。
32、发生事故后,主要负责人不组织抢救,降级撤职,罚款60%-100%。
逃逸的,处15日以下拘留。
33、行政处罚由安监部门和其他部门分工执行。关闭由县级以上**执行。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山安全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改为安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建设单位取得施工许可7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消防机构备案。
2、未经消防验收不得使用。
3、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产品实现强制性论证及技术鉴定制度。
5、县级以上**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乡镇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6、消防队除承担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外,还有承担其他以救人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7、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大型核设施、大型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大型危化企业、储备可燃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企业、全国重点古建筑群。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1、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
2、未造**员**或只有轻微财产损失,事实清楚无争议,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赔偿。
3、事故损失赔偿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交管部门调解或法院诉讼。
4、医疗机构应对伤员及时抢救。
5、抢救费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救助**>责任者。
6、事故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
7、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遇行人应停车让行。
9、运载危险物品应经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时间、线路、速度行驶。
10、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右侧行驶。
11、低于70公里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
12、在高速路发生故障时,警示标志来车方向150米以外。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突发事件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
职业病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 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岗位津贴。职业病病人的诊疗 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
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重点
1.一事不再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实施中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多个行政机关多次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既不符合法理,又会出现重复处罚即 一事二罚 的问题。为了规范行政处罚,防止滥施行政处罚权,依照法律规定,一个行政机关不得对同一个违法行为多次罚款 其他...
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试题
31.依据 消防法 的规定,应当将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站 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 消防车道 消防装备等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则。a.公安消防机构。b.建设行政主管部门。c.城市人民 d.市政设施管理部门。32.对违反 消防法 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 裁决。a.公安消防机构b.公安机关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