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教学工作监管干部工作手册

发布 2019-08-12 16:03:37 阅读 7168

工作手册。联合办学单位:

检查小组组长:

工作日期 : 年月至月。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检查联合办学工作人员职责及纪律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职责及纪律要求”适用于我院到联合办学单位进行工作检查的干部职工,凡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必须完成本文规定的工作职责并遵守纪律要求。

二、 工作职责。

1、落实三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协调联合办学工作;

2、完成新联合办学单位办学条件统计工作(见附表一);

3、完成联合办学单位在籍新生统计工作(见附表。

二、三、四);

4、完成联合办学单位教学计划落实情况的统计工作(见附表五);

5、完成联合办学单位听课任务,直至考试结束,并填写听课记录(见后)。考场记录中要对缺考学生做好登记工作。

6、完成联合办学单位授课教师情况的统计工作(见附表六);

7、检查并记录联合办学单位学生上课出勤情况(见附表七);

8、检查联合办学单位学生教材的使用情况(见附表八);

9、召开联合办学单位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等情况,听取师生对联合办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分别填写“师生座谈会调查表” (见附表。

九、十);10、完成联合办学单位授课情况**资料的拍照;

11、完成学院及相关科室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2、联合办学检查工作中所填写的统计表等材料交教务科收存;

13、检查联合办学工作后完成总结报告,交分管领导。

三、纪律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

2、不吃请、不酗酒;

3、不准收取联合办学单位赠送的财物;

4、不准要求联合办学单位办理个人私事;

5、不准将校本部学员,在不经学院同意的情况下,调整到联合办学单位授课;

6、不准与联合办学单位领导、工作人员、师生发生冲突。

附表一。佳大继续教育学院。

联合办学单位教学基本条件。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

填表人(签字):

注:1、附一份联合办学单位概况。

2、本**为新签协议的和办学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的联合办学单位填写。

3、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完成。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表二。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登记表一。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年级:

注:同专业、同学习形式、同层次的学生填写在一起;只填写新入学的学生。

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完成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表三。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登记表二。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年级: 专业及层次序号:

注:1、“序号”《为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登记表一》中的序号。

2、只填写新入学的学生。

3、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完成。

4、本**由学生本人填写。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表四。佳大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单位在校生人数。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表五。联合办学单位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调查表。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

注:只统计本学期授课情况。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表六。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联合办学单位授课教师自然情况统计表。

联合办学单位公章年月日。

注:本表只统计本学期任课教师情况。由教师本人填写。

附表七。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出勤情况统计表。

联合办学单位。

注:表中日期为听课日期及时间。

填表人。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出勤情况统计表。

联合办学单位。

注:表中日期为听课日期及时间。

填表人。附表八。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材使用情况统计表。

联合办学单位及公章。

填表人填表日期: 年月日。

附表九。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年级: 专业: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年级: 专业: 填表时间: 年月日。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年级: 专业: 填表时间: 年月日。

附表十。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所授课程名称填表时间: 年月日。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所授课程名称填表时间: 年月日。

佳木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对教学评价表。

联合办学单位所授课程名称填表时间: 年月日。

注:1、我院检查联合办学单位教学情况时需用u盘携带以上**的电子版,以便工作。

2、以上**凡能用电子**上报的材料一律采用电子**和纸质报告上报。

对联合办学单位教学工作几项具体要求。

为了更好地进行联合办学单位的教学管理,为办学单位服务,现就有关教学工作的具体情况加以说明。望各联合办学单位积极配合按时完成,以确保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一、 报送有关教学文件。

每学期期初将上学期期末的试题、标准答案、学生试卷、单科成绩单(包括补考成绩单)、考场记事表、听课记录、教学日记在每年3月15日和9月15日前报送到教务科。每学期期末(即6月末和12月末)将下学期的教学计划(课程表、考试计划)、聘请教师计划及授课任务书、聘请教师职称证复印件等分别以电子稿和文字稿形式报送教务科。各联合办学单位未经我院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进行各学科结业考试,考试时我院派巡视员到办学单位巡考。

二、报送毕业生有关文件。

办理毕业生手续时,要及时将实习手册交到学籍科,毕业班的教学任务提前完成,每年的5月末和11月末将毕业生的成绩单、成绩册(文字稿和电子稿)及试卷报送教务科,否则将影响办理学生毕业手续。每年在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公布后,将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学生的有关情况按附表所需的各项如实填写,并把这些学生的毕业成绩汇总,于每年5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交给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