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

发布 2019-08-11 21:29:57 阅读 4118

(试行)

为提高学院教学工作质量,有效实施“两线监控”,“**管理”,“四维评价”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针对学院实际和面向市场的办学要求,特制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教学质量监控的原则。

1、院级监控与系(部)、教研室监控相结合原则。特别是加强教研室的监控,把教研室作为教学管理的基层单位,通过在教研室内部组织开展同行间的相互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实施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活动,以提高教学工作的有效性。

2、理论教学监控与实践教学监控相结合原则。特别是要根据职业教育的内在规律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大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监控力度,在注重对校内学生实验教学情况检查的同时,更加强化对校外实训基地教学的组织与管理。

3、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原则。在教学监控工作中,把解决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不仅做到“查”、还要做到“管和导”。

4、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正确把握监控对象与关键点,做到督教、督学、督管相结合,实行对教学工作的全方位监控。

5、总结经验与汲取教训相结合原则。在教学监控工作中,做到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推广应用,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解决。

6、教学质量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原则。在对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中,既注重校内评价,又兼顾校外评价,充分汲取学生、专家、家长、用人单位等方面的意见。

7、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质量形成过程、教学工作结果相结合原则。人才质量的形成是多方因素作用的结果。通过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审定,教学过程的督查和结果的评价有机结合,稳步推进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

二、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与职责。

1、学院领导。学院每学期召开专门教学工作的党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或院长办公会议。教学副院长定期召开教学系部分管教学主任或教务科长例会。

2、教学督导室。教学质量督导室在两线监控中起主导作用,将其职能界定为七个方面:一是对学院常规教育教学工作运转情况进行评估;二是对教务处、学工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落实学院教育教学管理规划等工作进行督导与评估;三是对学院行政处、室、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贯彻落实学院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指导思想执**况进行督导与评估;四是对处、系(部)、直属教学科(室)执行学院有关的教育教学规划、规定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管理质量实施督导与评估;五是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及其效果进行督导与评估;六是对被督导的单位存在的问题,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与通报批评建议,对被督导的教师或职工个人存在的问题,视其情况提出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岗、转岗、下岗的建议;七是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八是对全院教学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撰写学期及年度学院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报告等。

3、教务处。教务处作为院级教学管理职能机构,代表学院行使教学质量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制订全院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案,承担对全院教学工作的组织安排及教**行中的质量调控任务,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质量调研,组织开展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制度,并代表学院对各教学系(部)、各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质量管理,指导各教学系(部)对所属教研室进行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4、教学系(部)。教学系(部) 作为“**管理”和监控的实体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指导思想,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室、教务处等制定的教学质量管理方案,对所属专业的教学计划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协调、教学检查等进行组织和管理,开展教学管理基础工作建设,并指导教研室对所属教师和课程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教学系(部)需及时了解教学动态,对所发生的各种教学突发性事件进行及时处理,通过稳定教学秩序,为教学质量的形成创造条件。

5、教研室。教研室的主要职责是依据院、系(部)教学质量管理的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对所属教师和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质量管理,组织开展教研活动,进行专业和课程建设,组织教师之间交流教学经验,组建教研团队,实施对教学质量跟踪管理与服务,积极向教师反馈教学信息,并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组织和管理。

6、教师。教师是教学过程的直接组织者,承担着教书育人的直接责任,每位教师应结合所分配的教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教学制度与标准,通过教师评教、教师评学,推动教学改革与创新,并在教学过程中收集有关的信息,及时向教研室、系(部)或教务处进行书面或口头沟通。

7、学生。根据《教师课堂教学学生评价测评项目及评价标准》,学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赋值评分,以作为学院对教师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之一,并根据平时对教师工作所掌握的质量信息,向教务处和教学系(部)进行书面或口头反映。

8、各类专家委员会。学院先后成立的学院咨询委员会、教学专家委员会、产学研合作教育委员会、各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等教学咨询性组织,承担着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决策服务职能。

9、社会。这里的社会主要是指用人单位、家长和新闻**。它们将通过各种渠道,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毕业生质量等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三、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标准与制度。

学院本着目的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建立与教学工作要求相匹配的系列管理制度,为教学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按照“计划、准备、实施、检查、反馈”等五个环节,制定教学工作质量标准,依据标准,实施对教**行与管理过程的全面监控。

1、教学管理制度。近年来,学院陆续出台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运行方案》等教学管理制度,印制《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性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两个单行本)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本依据。

2、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学院制定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试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务工作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相关人员岗位职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精品课程负责人职责》、《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等各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的工作规范是检查、评价主要教学环节相关人员行为规范和职责履**况的依据。

3、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是教学质量监控与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1)课堂教学质量标准。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中,从总体上规范明确了教师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组织、辅导答疑和作业(报告)批改、实践教学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实验实训授课计划书)编制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案书写管理规定》等文件中,对教师授课计划的编制和教案的书写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出台《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排、调、停课的规定》,明确规定教师调课、停课的条件和程序;学院制定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作出了清晰界定;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加强学生课堂考勤的管理规定》中,对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管教管导、教书育人”提出了明确要求;学院印发的《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信息册管理制度》、《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填写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作业布置与批改的规定》等,对教师课堂教学的后续工作,特别是布置作业的数量、批改作业的质量等作出具体规定。此外,《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还明确规定,新进的教师或开新课的教师必须进行试讲,只有试讲合格才能上课,并在有关制度中要求各教学系(部)、教研室需组织任课教师研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讨论式、研究式教学,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要求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观摩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课堂讲授质量。

2)实践性教学质量标准。针对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管理,学院制定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范》、《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管理办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实训教学规程》、《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实验员)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等文件,对实验实训的组织、指导教师的职责及成绩的认定提出了具体要求。

3)考试(考核)质量标准。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试题(试卷)管理规定》中,对考试的组织、考试命题、试卷的印制和保密等工作进行规范;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监考人员守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场规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等文件中,对监考人员的职责、考生的纪律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补考的规定》对成绩的评定与报送以及不及格学生的课业重修与补考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4)毕业实习质量标准。学院针对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制定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习管理规定》,对实习的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的纪律、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单位“责、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

5)毕业设计(**)质量标准。学院制定了《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对**选题、撰写、指导、答辩、成绩评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6)日常教学管理质量标准。学院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学期的授课任务计划表;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表变更的审批。对教师课堂教学工作出台“四必带、十不准、十必须”的管理制度。

印制了《教学信息册》和《教师教学工作手册》,要求教师每次上完课,必须在《教学信息册》上签名,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册》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双向功能。

四、教学质量评价方法。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突出学生评价,兼顾同行评价、课程所在教学系(部)评价和教师所在系(部)评价。对于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采用了百分制赋值评分,其中学生评教占40%,任课班级所属教学系(部)评价占15%;教师所在教研室同行互评占10%;教师所在系(部)评价占35%。

2、系(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根据学院对教学系(部)工作实行千分制考核办法。其中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包括教学管理、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效果等三个方面,在分值构成上,教学工作占整个系(部)工作的40%。

3、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评价以课程结业或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并充分考虑对学生实践技能的评价,其中对于理论课和理论课兼有动手操作的课程结业成绩采用结构分数制。即操作成绩占10%;平时作业、实训成绩占20%;期中考试测评成绩占20%;期末考试成绩占50%。

而对于专门的实训课,则单列学生实训成绩进入学生学业成绩档案。

五、教学质量督控信息反馈。

1、学院教学信息反馈与处理。

1)执行院领导联系教学系(部)工作制度、院领导听课制度;

2)分管教学院长每学期召开一至两次系(部)教学主任的工作汇报会议,对教学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向院长或院党委反映;

3)对教学系(部)及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2、教学职能部门的教学信息反馈工作要求。

1)教务处建立教学工作督查组,实施对教学系(部)的教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

2)对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安排,成立教学抽查专班在教学系(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撰写教学检查总结材料;

3)组织全院性的专项教学检查;

4)组织或参与系(部)每年进行一次对校外实训基地学生实训情况的调查,并撰写材料上报院领导。

3、强化教学系(部)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1)提高对教学信息反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各教学单位有责任、有义务向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教学情况,不得过滤信息;

2)教学系(部)领导应时刻关注教学工作,深入班级了解学生学习状况,及时收集教学信息资料为教学管理决策服务;

3)各教学系(部)应抓好本单位的教学督查工作,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教学督查人员安排表;

4)各教学系(部)应在每周一向教务处提供前一周教学督查表;

5)在教学系(部)应在进行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根据教务处的安排,对照标准认真组织落实,并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总结材料上报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