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群众监督站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8-04 00:12:17 阅读 5868

为加强对群监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监站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 负责群监员上(下)班签到(退)登记。

二、 负责对群监员每天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群监委员会。

三、 负责调配群监员的工作,杜绝脱岗、缺岗现象。

四、 负责对“三违”举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报,及时上报群监委员会。

五、 负责监督管理群监员的日常工作,表达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监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 负责建立完善群监站各种工作台账。

七、 负责传达群监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及时反馈群监员日常工作情况。

八、 负责组织群监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监督能力。

煤矿安全群监员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群监组织对群监员的管理,规范群监员的日常工作行为,确实发挥群监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 由群监会每月对群监员进行考核,月末兑现,合格的津贴满发;基本合格的津贴减半;不合格的津贴全部扣除。

二、 群监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撤销群监员资格,并扣除其三个月津贴。

三、 工会每半年要组织职工对群监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监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四、 群监员参加培训、学习、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做好查找隐患、“三违”情况记录。抽查中发现无工作记录的,扣除其当月工作津贴。

五、 群监员上岗不佩戴胸卡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扣除其当月津贴。

六、 在日常安监中发现群监员有“三违”现象的,取消其资格。

七、 年终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突出的群监员,由公司群监会报请工会予以表彰奖励。

煤矿安全群监员岗位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群监员的岗位责任意识,规范其日常工作行为,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群众安全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 监督作业现场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情况,为班组当好安全参谋,认真做好当班安全情况记录。

二、 及时制止作业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特殊情况可随时、直接向地面调度指挥系统或值班矿领导报告。

三、 发现作业场所内有毒有害气体、温度、粉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

四、 对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阻挠或打击报复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和投诉。

五、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学习,不断提高安全监督能力。在履行职责中要以身作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六、 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对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工人了解作业场所、活动区域内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 参**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项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八、 本班组发生**事故后,迅速参加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参与本班组事故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九、 监督公司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