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涪陵七校治理教师乱收费责任书

发布 2019-07-26 01:37:57 阅读 9473

涪陵城区第七小学校治理学校教师乱收费。

责任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涪陵区教委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师从教八不准》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加大我校治理工作力度,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购学习资料。按照“标本兼治、严格标准、从严查处、狠抓落实”和“谁违规、谁负责”的原则,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行政部门和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任何教师不得乱收费,从严执行代收代支,收支相抵,据实结算,期末向学生和家长公布的规定。

2、严格收费项目及使用管理。学校任何教师必须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收费或超标准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核实,后果自负。

3、严禁搭车收费。学校任何教职工不能以学校通知收费之机搭车收费,如查证属实,必严肃处理。

4、严禁乱办班和外出兼课。学校任何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学校批准私自乱办班或外出兼课,也不得为社会办学办班在学生中宣传,或介绍学生到社会办学办班学习,更不得帮其收费。如有举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学校设立收费举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举报,学校将组织人员立即核查,一经查实,学校将按上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6.严禁私自为学生统一购买学习资料或私自要求学生或家长到指定地点购买学习资料。

二、奖惩办法。

对贯彻落实《责任书》无乱收费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对有乱收费、乱办班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之内不得参与任何评先晋级,并扣发学期全部奖金。

涪陵城区第七小学校校长(签字):张可仁责任人(签字):

单位盖章)(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