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6 3 1 C手术知情同意制度与程序

发布 2019-07-24 17:07:57 阅读 8430

广元市昭化区人民医院。

患者对病情、诊疗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为充分尊重手术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特制定该制度。

一、由于手术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以及**后果难以准确判定,故必须履行告知程序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包括两方面内容:

1、知情:患者对病情、手术方案、手术适应证、手术并发症备用手术方案、费用开支等真实情况的了解。同时也应了解不做手术所承担的风险。

2、同意: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三、对医务人员履行知情同意的要求:

1、手术医师须以简明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告知患方手术的指征、目的、方法、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潜在危险、可能并发症、直接实施该手术的人员等。

2、必须告知高值耗材使用的选择,预计需要支付的费用。

3、肿瘤手术应以病理诊断为决定手术方式的依据。

4、手术前应向患者、近亲属、授权委托人充分说明使用血与血制品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其他可选择的办法等。

5、择期手术于术前一天履行知情同意手续,急诊手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6、知情同意书由手术医师先签署,然后由患者或家属、授权委托人签署。

四、 对患方履行知情同意人员的要求

1、由患者本人或监护人、委托**人行使患者知情同意权。

2、患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不违反保护性医疗制度的前提下,应将告知内容直接告诉其本人,必须履行书面签字手续的由其本人签字。

3、对于不能完全行使民事行为能力的昏迷、痴呆、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患者,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无监护人及委托**人的患者,按相关规定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4、在下列情况下,可由患者的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①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如实告知病情、手术方案、手术风险后可能造成患者不安,进而影响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的,由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

②患者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不能理解或不愿了解手术措施,由委托**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③委托**人由患者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中选择,按照患者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的先后顺序依次担任;

患者以授权的方式指定委托**人,并由双方(患者和委托**人)按医院规定在授权书上签名。该委托**人代表患者行使其在医院诊疗期间的知情同意权,签署各项医疗活动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