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职责

发布 2019-06-20 15:34:37 阅读 7750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部)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系(部)主任,全面落实本系各项工作,保证教学、教研和科研活动的有序进行;

2、协助系(部)主任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制订本系(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大纲、实施办法,交系务会议讨论通过,报请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配合学院职能部门,具体落实本系(部)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学资料统计、上报和管理等日常教务工作;

4、组织本系(部)教研室开展研究实践性教学及相关学科、专业技能培训与技术开发等工作,汇总教研室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具体负责组织教研室执行本系(部)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工作;

6、协助系主任组织制订和咨询委员会一系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材建设规划,主干课程建设和自编教材的编审工作;

7、审定教研室上报相关专业课程的教学大纲和选定的教材;审定任课教师名单;布置教学任务,检查老师教学日历(进度表)的制订和执**况;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和教学工作规程的执**况;

8、协助系(部)主任做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制订师资引进、培训的年度计划;

9、具体负责指导、检查教研室制定开展相关学科、专业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及实施情况;督促、检查本系(部)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考试和考核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10、协助系(部)主任、党支部书记做好本系(部)学生的日常教育与行为管理工作;

11、协助系(部)主任,组织开展系务委员会的活动;组织本系(部)教研室总结交流经验,做好本系(部)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优评奖工作;

12、负责落实本系(部)职责范围内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协助系(部)主任做好本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

13、完成系(部)主任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部)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系(部)党务与学生工作。负责制定并落实本系(部)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本系(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组织制定本系(部)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要进宿舍、进课堂,全面了解掌握本系(部)师生政治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措施,每周下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

2)及时协调解决本系(部)师生**现的思想问题和工作问题;

3)根据院党委的安排和要求,组织好本系(部)师生的政治学习;

4)组织本系(部)师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调研、总结和经验交流。

3、做好本支部的日常事务和组织发展工作:

1)负责制定并落实本支部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好本支部党员的组织生活,做好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的宣传教育工作;

2)协助学院做好党校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本支部的组织发展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做好组织发展工作;

4、负责本系(部)的学生工作:

1)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做好辅导员的招聘、培训与考核工作;

2)组织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计划,负责本系(部)班主任的聘任、聘用和培训工作;

3)负责指导、落实本系(部)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包括日常评比、检查、活动开展、违纪教育处理及思想政治教育等;

4)负责指导、落实学生的奖、勤、助、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

5)与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做好本系(部)学生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指导本系(部)学生分会、团总支及各学生社团正常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团员代表大会及学生代表大会,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好第二课堂活动;

5、配合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教育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6、配合系(部)主任做本系(部)的安全稳定及其他日常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职责。

教研室是在系班子领导下,具体实施教学、教研和科研等活动的核心部门,其具体职责如下:

1、坚持以“****”为指导思想,贯彻党的路线、和政策,指导、指导、检查、督促本室教师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教育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

2、教研室有班主任工作学院工作、社会工作的义务;

3、教研室在本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专业的教学、教研和科研活动;参与实践性教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技能培训与技术开发等活动,具体负责执行本系(部)学生外出实习、实训工作;

4、本系(部)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拟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所需仪器设备的配备方案,并呈报系(部)审核;

5、直接参与本系(部)专业建设工作,拟定师资需求计划,提出师资培养意见,做好本教研室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教研室有义务协同本系(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7、教研室有义务指导本系(部)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考试和考核,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8、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及时解决教学**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本室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9、协助本系(部)完成教师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奖工作;

10、完成学院、本系(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研室主任岗位职责。

1、根据学院、本系(部)发展规划,制定教研室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本教研室相关专业教学任务的安排、落实,定期组织开展教研、科研活动,及时解决教学**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本室教师的科研水平;

3、负责组织本室教师参与实践性教学及相关学科、专业的技能培训与技术开发等活动,定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实践性教学环节;

4、参与本系(部)师资队伍建设,提出本室师资需求及培训、培养计划,协助本系(部)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检查本室教师的备课、上课情况,落实课时授课计划,每周听课不少于2学时;

6、负责组织本室教师,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系(部)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的毕业教育工作;

7、具体负责组织执行本室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竞赛、考试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

8、负责本室职责内的文件、资料等的立卷归档工作;

9、协助系(部)完成教师的年终考核、评优评奖工作;

10、完成系(部)领导及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教授岗位。1、按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规定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2、聘期内平均每年参加科学研究工作量达30学时;

4、聘期内每年至少在学院或系(部)做2次学术报告;

5、聘期内参与教材或专著的编写,或公开发表教学**的工作量达10学时;

6、指导副教授及其以下职务教师,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高级研修人员、青年教师等;

7、承担课程辅导,指导学生的实验、生产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工作,专业课教师每年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一半;

8、完成系(部)安排的工作,如指导课程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

9、聘期内,完成有关协议、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教授岗位。

1、按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规定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2、聘期内平均每年参加科学研究工作量达20学时;

3、聘期内每年至少在学院或系(部)做1次学术报告;

4、聘期内参与教材或专著的编写,或公开发表教学**的工作量达10学时;

5、指导助教、讲师或进修教师;

6、承担课程辅导,指导学生的实验、生产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工作,专业课教师每年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一半在;

7、完成系(部)安排的其它工作,如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参与学科、专业建设;

8、聘期内,完成有关协议、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讲师岗位。1、按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相关规定完成教学与科研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2、聘期内平均每年参加科学研究工作量达10学时;

3、聘期内参与教材或专著的编写,或公开发表教学**的工作达10学时;

4、承担课程辅导,指导学生的实验、生产实习和社会调查等工作,专业课教师每年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一半;

5、完成系(部)安排的其它工作,如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实验内容,承担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管理;

6、聘期内,完成有关协议、工作任务规定的工作任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助教岗位。1、承担课程、实验、持续性作业等工作,协助指导课堂**、毕业**、毕业设计;

2、根据需要,经考核,在老教师的指导下,担任教学工作量352学时以上;

3、参加科学技术研究、教学法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等;

4、完成系(部)安排的其它工作,如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专业课教师每年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参加工作实践的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一半;

5、聘期内,完成有关协议、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工作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定级教师参照助教的基本职责执行。

实验、实训教师岗位职责。

1、各课程实验、实训由教研室或系(部)明确实验、实训教学负责人,负责人对实验、实训环节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必须了解课程基本要求,熟悉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精心组织每一个实验、实训,对实验、实训前的讲解内容、目的必须认真备课写出教案;

2、有义务承担实验室的建设,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实验内容,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编写实验课教材及实验指导书,参与教育教学、科学技术研究方面的工作;参加组织和指导学生的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

2、每次实验、实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实验、实训室,做好准备工作;

3、负责检查学生预习情况,未预习的学生不准做实验、实训;

4、负责对学生的实验、实训进行指导和辅导,训练学生掌握正确的实验、实训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对实验、实训的各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及时处理实验、实训过程**现的问题;

5、实训教师应在科学实验、实训作风方面做学生的表率,实验、实训教师要主动与理论课教师联系,保证理论教学与实验、实训教学密切配合;

6、保持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实验、实训中损坏的设备要及时修理,不能影响实验、实训的正常开出;

7、实验、实训后要认真审核学生实验、实训数据,如有不合格者,必须安排重做;认真及时持续性全部实验、实训报告,根据实验、实训的具体要求,对学生进行合格考核,并认真评定学生成绩,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审查学生参加该课程的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