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公司业务餐厅实行报餐制度的通知

发布 2019-06-19 19:42:57 阅读 5930

关于总公司业务餐厅实行报餐制管理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了规范总公司业务餐厅管理,方便国内外客户在我公司工作期间的生活,照顾客户饮食习惯,加强公司与客户的业务交流,公司餐厅实行报餐制管理,现将有关规定通如下;

一、管理权限:

1、餐厅由总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2、餐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二、报餐制度:

1、各级领导(包括总经理)、各部门、各单位需要在餐厅安排就餐时,必须提前向总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

2、报餐时,需要说明招待的对象、业务事由、陪餐人数、就餐时间。

3、餐厅凭办公室出具的“公务用餐登记表”安排就餐。

4、公司财务凭“公务用餐登记表”核销餐厅账务,一证一餐。

三、审批权限:

1、业务招待由总经理助理——审批。

3、行政招待由办公室主任——审批。

四、陪餐制度:

1、业务客户陪餐人员限定为1—2人,以主管业务员为主,需要时业务厂长可以陪同,其他人员未经审批不得参加。

2、行政接待按审批表安排执行。

五、餐厅工作人员职责:

1、餐厅工作人员应按照登记表审定的人数安排就餐。

2、有权监督和拒绝未经报餐审批的其他人员就餐。

3、餐厅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温和、文明、礼貌,不得以任何形和客户发生争执,如果有问题,应向主管领导反映。

上述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