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管道法兰静电跨接规范与标准

发布 2019-06-17 22:38:57 阅读 3424

由此可以看出,工业管道金属法兰是否跨接,需要测量法兰间电阻值。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应设导线跨接。

二、燃气管道法兰跨接。

企业使用燃气较为普遍,燃气管道法兰跨接又有什么规定呢?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对法兰跨接无明文规定,只是在第10.8.5条第3款规定:

燃气管道及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的规定。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hgj28-90)目前编号变更为hg/t20675-1990。该规程第2.7.

5条规定: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程编制说明》对第2.7.5条的解释如下:

从不少单位的实践经验来看,用金属螺栓相连的金属法兰之间,单是螺栓相连, 已具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在有腐蚀条件下的安装要求,为的是确保导通性。

由此可以看出,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燃气管道法兰是不需要跨接的。由于燃气管道大部分属于工业管道,因此如燃气管道法兰发生严重腐蚀,电阻值超过0.03ω时,可以依据《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 d0001-2009)要求,跨接导线。

三、石油化工管道法兰跨接。

石油行业企业对防静电要求较高,管道法兰跨接是否有更严格的规定呢?

《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17-2010)第8.9.1条规定,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7-2000)作为企业规范,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该规范第4.3.

3条规定,在管道系统上,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 3501-2001)第6.2.13 条规定:

有静电接地要求的管道,各段间应导电良好。当每对法兰或螺纹接头间电阻值大于0.03ω时,应有导线跨接。

《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第14.2.14 条规定:输油(油气)管道的法兰连接处应跨接。当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2002 )第10.3.3条规定:

在**危险区域内的油品、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管道上的法兰、胶管两端等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当法兰的连接螺栓不少于5根时,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g/t23002-92)作为静电安全检查的行业标准,第5.1.2条规定: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如用金属法兰连接时可不另接跨接线,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螺栓连接。

由此可以看出,石油化工管道法兰是否需要跨接,取决于其电阻值或其螺栓数量,不是必须强制全部跨接。

四、结论。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金属管道法兰必须全部跨接。是否需要跨接,要看其设计文件是否有静电接地要求。

如果看不到设计文件,只能通过测量电阻值的方式确定,当法兰间电阻值超过0.03ω时,需有导线跨接。通过法兰紧固方式或金属螺栓数量来判定是否需要跨接,适用于燃气管道和石化企业内管道,对常见的工业管道不适用。

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0 v( d, |p# z& m. 7 j, x5 f' i8 s8 i# l. l

第4.3.2条平行管道净距小于100mm时,应每隔20米加跨接线。当管道交叉且净距小于100mm时,应加跨接线。

m. }c y* @z* g第4.3.

3条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 p& }5 w4 n, i0 h) c3 m) m

7 p9 ^3 o0 d) khg 20225-95《化工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1 n7 f" n1 v* z& a' n2 y; j9 n第6.11.1条~第6.11.5条同gb 50235-97《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