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 2024-02-22 20:55:08 阅读 5321

一、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意识。

(一)确保统计“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验收。认真落实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年统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况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验收。

(二)切实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针对不同普法对象进行分类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法制教育有效融入企业“一套表”等核心业务的任务布置、人员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等过程,通过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普法工作要与统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把统计普法渗透到报表布置、业务培训、资料发布、咨询服务等各项统计业务活动之中。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要充分利用统计法律、法规的颁布日、实施日和“124”、“128”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机,通过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深入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七进活动,广泛宣传统计法、解读统计数据、普及统计知识,加深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为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营造良好氛围。

二、推进依法统计,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一)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理念,加强对《统计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工作的规范引导和支撑保障作用。广大统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化解统计矛盾、维护统计秩序的能力,为全县统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创新统计法制思维和工作手段。坚持将统计执法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与统计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服务基层促进统计基础建设相结合,与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相结合,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转变执法方式,强化事前预防、严格事中检查、注重事后整改指导。

积极采用约谈、督办、限期整改等执法手段,增强执法检查效果,确保统计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廉政高效。

(三)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工作水平。统计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新法新规和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围绕统计改革建设中心任务,认真分析当前统计法制工作形势,深入研究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企业“一套表”制度及实施联网直报产生的各种法律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在统计中心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三、加强统计法制监督,推进统计行政规范化建设。

(一)深入推进统计依法行政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管理和统计执法中的各项程序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和统计法律文书的评估、清理和备案,推进统计行政行为规范化。要加强**统计电子政务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加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统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自觉规范行政行为。

(二)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的督查。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和业务指导,督促统计调查对象特别是“四上”企业要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省“四上”企业统计工作规范,依法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四项制度,依法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统计人员,依法规范数据上报流程、指标填报,严格报表审核,确保企业上报数据与统计部门的数据库相衔接,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三)规范统计依法行政制度。严格执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及配套制度、统计执法查案内部讨论审批程序制度。完善统计调查表布置和催报制度等,依法告知统计法律事务,提高公民、法人依法履行统计义务意识,做好统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落实统计违法记录单位回访、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

四、强化统计执法检查,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一)加大源头数据质量的检查力度。今年将围绕名录库维护、工业统计、投资统计、商贸统计、房地产统计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除此之外,还要对居民收入等其他重要数据质量进行专项调研和检查,为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机制提供重要依据。

今年计划执法检查20个单位,促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预防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对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要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实施立案、结案报告制度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备案制度。及时清理统计执法依据,按照相关规定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依法办理案件。

规范执法流程和案卷制作,完善案卷评查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强化对日常执法工作和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统计行政处罚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统计“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和依法统计的基本要求,以服务大局、贴近基层、突出重点、普治并举、注重实效为原则,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夯实根基、服务优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2、统计“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统计中心工作,结合省市部署,着力推进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为富民强县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统计业务结合起来,在工作中普法,在服务中宣传,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和不同情况的特点,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着力加强对部门、单位领导以及**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调查对象的法制宣传,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密切关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手段,以依法统计为目标,普治并重,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新形式,更新观念,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工作的新途径,要在载体、手段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拓展法制宣传的深度与广度,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充分地体现新时期的普法特征。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通过广泛深入的统计法制宣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提升广大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

2、统计“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认真学习宣传宪法的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话义务,重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制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

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利和职责统。

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署并结合自身统计工作特点,重点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为推进依法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推进依法统计。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目的。

要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宣传与实践并举,学法与用法并重,努力提升统计法制化水平。

三、主要对象与要求。

统计“六五”普法对象是:一切与**统计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包括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有关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

重点对象是:各镇、部门、单位的领导人员、**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统计人员。

(一)积极组织各镇、县经济开发区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统计法和现代统计知识,使他们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充分认识统计工作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中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有力支持,为贯彻执行统计法、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提供坚强后盾。重点学习新《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小时。

(二)各镇、县经济开发区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的理念,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牢固树立以维护统计信誉为荣、以损害统计信誉为耻的观念,坚决抵制和排除对统计数据的干扰,做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表率,将推进“三个提高”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学会运用统计法管理各项统计工作,做到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组织和管理统计调查,依法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和公布统计资料,依法实行统计监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能力。

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一 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法律意识 一 确保统计 六五 普法工作顺利验收。认真落实统计 六五 普法规划和全年统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对统计 六五 普法规划贯彻执 况的检查督导工作,确保 六五 普法工作顺利验收。二 切实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抓好党政领导干部 统计机构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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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县统计法制工作要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四中全会 省委十届五次全会 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 市统计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着力完善统计执法工作机制,创新统计执法理念,促进统计执法可持续发展,为维护统计法纪的严肃性 统计数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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