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发布 2024-02-22 11:20:12 阅读 4098

一、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

1、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各镇(场)和有关部门年度申报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2、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隐患录入企业实现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全覆盖。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和指导力度,确保填报及时、准确、完整。

年底前,完成全县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录入以及资料统计、分析、汇总、上报。

3、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按照《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列入三年活动计划的重点企业xx年必须全部达标。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重点企业对照基础建设活动的基本要求进行整改,并逐步扩大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的覆盖面,力争所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全部参与基础建设活动。

二、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4、做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企业职业卫生法定事项“告知”和“承诺”工作,力争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结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将宣传重点放到基层、企业和劳动者,确保从业人员知晓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

继续将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培训之中,规模以上企业和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要全覆盖,督促企业加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

5、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6、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档案管理。按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要求,企业要建立完整、准确、规范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与利用,切实提高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7、规范职业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要求,企业要对照规范进行自查,完善告知内容,设置和维护好警示标识。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8、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采取明查暗访、专家检查的方式,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通过强有力的执法,治理企业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9、加强和改进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本辖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按照《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规范审批程序,确保审批工作实效。

10、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在近几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突出抓好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等尘肺病高发行业,及前几年列入专项整治的木制家具制。

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生产等五大行业以及化工、机械(重点是产生金属粉尘危害较重的企业)等行业中的未达标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在防治和减少尘肺病上取得成效。各镇(场)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做好职业病发病率高、职业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的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治理。

附送:2018年全县行政调解工作意见。

1.构建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在县**领导下,由县**法制办会同监察、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行政调解工作涉及的问题。

2.综治成员单位应当明确行政调解工作的主管领导,在部门内部指定专门科室承担行政调解工作,配套办公设备,启用行政调解专用章,设立行政调解室并规范标示,确保“有机构管事、有场地办事”。

3.综治成员单位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高法律素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作为本单位行政调解员,使行政调解工作“有专人干事”。加强行政调解员的教育培训,逐步使其达到“四懂”(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懂技巧),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员对各类争议纠纷的化解能力。

4.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府厅发〔xx〕61号文件规定,将行政调解工作纳入年度预算,解决行政调解工作所需经费,保障行政调解工作“有经费办事”。

5.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考评机制。对不积极主动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化解纠纷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问责。

二、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综治成员单位要积极探索有效化解争议纠纷的调解方式,健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制度。根据行业特点和要求制作行政调解文书,细化行政调解流程,规范案件登记、立案受理、调解程序、调解规则、文书格式、案卷归档等工作,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进行和有序推进,不断提高行政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县综治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与省、市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地本部门的行政调解工作。

县综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实际出台有关调解工作指导意见。

2.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综治成员单位要主动加强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建立调解情况通报交流制度,妥善化解各类纠纷。行政机关对于调解不成的重大矛盾纠纷,应当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对进入诉讼程序的行政争议,应当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调解工作。

3.着力解决好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争议纠纷。当前要重点解决好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安置、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工伤认定、公共安全事故等方面的行政争议,以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资源权属、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相关联的民事纠纷。

三、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主动宣传行政调解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开展行政调。

解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调解成果,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案例,展示行政调解丰硕成果,培养公众参与意识,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将调解作为解决争议和纠纷的主要选择。

2.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调解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报送,对重要、典型的行政调解工作信息,要采取专报形式及时上报。

2024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编号 学校。教师。年 月 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一 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1 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各镇 场 和有关部门年度申报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2 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

2024年全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一 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基层基础工作。1 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继续落实总局第48号令的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的力度,各镇 场 和有关部门年度申报任务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2 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安全隐患录入企业实现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全覆盖。各镇 场 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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