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赔偿

发布 2024-01-18 09:58:17 阅读 8479

摘要。安全事故赔偿包括很多种类,其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属于工伤的范畴,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则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那么,这里安全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一)工伤的范围包括: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的。但是,一般下列情况不属于工伤,如: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的;醉酒导致**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的处理程序是首先由单位或者自行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如果单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三)工伤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因工伤残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赔偿标准为:

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

2、二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

3、**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8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

4、四级工伤赔偿标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假如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补足差额。

5、五级工伤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6、六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7、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8、八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9、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10、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从工伤保险**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分析

你一定要坚强,即使受过伤,流过泪,也能咬牙走下去。因为,人生,就是你一个人的人生。摘要 建筑业由于其的工程形式多样 作业流动性差 施工涉及面广 劳动条件差 设施设备多 分布分散 施工人员素质不稳定等各方面的原因,成为了一门高危险性行业,安全事故不仅仅给工人人身安全带来损失,同时给企业以及社会带来巨大...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事故

2009年12月24日,合肥市望江西路一道路施工工地,两名工人在操作搅拌机时不慎被卷入机器中身亡。而在09年4月23日,该市某工地就曾发生两名工人绞在搅拌机内,一名身亡,一名受伤。同样在09年10月10日,六安市某县一工地也发生一起施工机械 吞人 事故 众多建筑施工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无不给当前建筑...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防止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 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等有关法律 法规,本着 预防为主 自救为主 统一指挥 分工明确 的原则,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特点,特制定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