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9 23:36:18 阅读 4253

为了加强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保教质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教职工队伍,以适应新形式下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幼儿教育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根据《新源县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1999)38号文件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将工作职责和激励机制结合起来,特制定如下奖惩规定和考核细则,望广大教师和职工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奖惩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班额超员奖。

1) 各班级教师和保育员拿幼儿超人头费(小班27人、中班32人、大班37人、学前班42人),超1人补5元。后勤按各班级教师的平均数。

2) 幼儿在园就餐人数与食堂工作人员比例为100:1(没有现代化设备,三餐一点不在外购买熟食的情况下),每月按规定比例,平均人数少于100人,减少食堂工作人员,超过100人增加工作人员或按幼儿超员奖励教职工的平均数进行奖励,一个学期核算一次。

2、 卫生评比奖。

每日卫生检查实行扣分制,每周卫生检查实行加分制(占总分60%),每月卫生检查实行加分制(占总分40%)。

3、 比赛竞赛奖励。

1) 积极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园内大型幼儿活动获第一名,奖励指导教师80元(奖品),依次递减20元,比赛取前3名。

2) 积极参加园外大型幼儿活动,获第一名奖励指导教师100元,依次递减20元。

3) 凡被评为优秀观摩课的教师奖励50元。

4) 凡承担州以上教学接待任务的,教学效果好,评价高的奖100元。

5) 辅导幼儿参加园外活动,获单项、个人奖励的第一名奖励80元,依次递减20元。

6) 教职工参加县以上单位举办的各种活动中,获奖者按名次分别奖元(不占用当班时间)。

7) 积极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学习(美术、舞蹈、钢琴、**)获县以上奖励的第一名200元,依次递减50元。

8) 教职工积极撰写**,获全国级别的,一等奖奖励200元,依次递减50元,获自治区级的,一等奖奖励100元,依次递减20元,获州级的奖励80元,依次递减20元。优秀奖奖励10元。凡上交**者,评审费的50%由单位承担。

9) 在教职工参加园内各类竞赛中得前三名的,分别奖50元、45元、35元。

4、 岗位津贴。

1) 凡担任教研组长、炊事班长、教师兼工、青、妇主要工作的每月补助100元。

2) 凡被园方聘任为班主任的每月可得到班主任津贴100元,配班教师津贴50元。

3) 外出学习,下乡支教,量化按平均值,上岗费按全勤,无人头费。

5、 创新奖。

1) 积极主动探索、研究幼教改革,向幼儿园每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奖励100元。

2) 教职工主动承担研究课题,在本班开展实验项目,课题由园方课题组、家长进行综合评定,取得显著效果的奖励班级200元,奖励承担课题的教师100元。

3)教职工制作玩、教具每月展示有创新、废物利用,适宜教学活动的,获得一等奖一次奖励20元,依次递减5元。

6、 奉献奖。

1) 工作之余根据园里或领导安排的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勇于奉献,加班加点,可酌情加分,或给予加班费20—50元。

2)在完成本人值班工作外,顶一个班奖励50元。

7、 团结、先进、安全奖。

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奖励100至150元(奖品)。

8、 全勤奖。

1) 全月无迟到、旷工、事病假者,奖励40元。

2) 全学期无迟到、旷工、事病假者,奖励100元。

根据工作量权衡此项,不包括门卫值班人员和配班人员)

9、 慰问补助费。

1) 凡教职工生病住院一周以上,单位慰问补助500元/次;

2) 凡坐月子(**不算),慰问补助200元。

3) 凡教职工直系亲属的丧事,补助慰问200元/人。

二、 惩罚制度。

1、 考勤制度。

1)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迟到一分钟扣1元,并扣除本月全勤奖。开会、学习、劳动、集体活动缺到一次按一天旷工处理,迟到一分钟扣两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2) 职工上班期间有特殊急事外出,一周准一次假,1小时之内不扣工资,超过两小时每分钟扣1元,月累计8小时为一天事假,此假不允许用作购物,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一学期外出累计6次以上,没有学期奖,如果不经请假自行外出,一次扣20元,当班时间外出按旷工处理,有病需要打吊针,必须有医院证明,可在不当班时打。

3) 事假期限及审批办法。

教职工请事假,应严格控制,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予准假,若确有重大私事必须请假的,由本人申请,说明事由,方可请假。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园长批准,一周以上的由幼儿园领导班子讨论审批,凡请假者必须由批假领导报值班领导处登记,不履行请假手续离开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享受事假待遇。请事假正式在编职工每天扣80元工资,临时工每天扣30元。

4) 病假期限及审批办法。

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提出请病假,需要幼儿园保健医证明、或医院证明,一星期以上必须有医院证明。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请病假一天扣50元工资,临时工每天扣20元。

5) 由于幼儿园的工作性质,大龄教职工怀孕期间身体原因不能上班,需要长期请假的,需要医院证明,经领导班子讨论同意,可按病假处理。

6) 探亲假:父母、配偶不在本地,又不能利用周末团聚的,探亲假应放在月寒、暑假享受,如有轮休假,和轮休假合并使用。

7) 婚假:上班时间婚假含周。

六、周日共5天,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每天50元,无特殊情况不再准事假。

8) 丧假:(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5天,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外地区加往返路时间,不超过4天,外省不超过7天。

提前上班按加班对待进行奖励50元,无特殊情况不再准事假。

9) 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计划生育手术15天,第一次按产假对待,以后按病假对待。教职工哺乳期间,九个月以内,喂奶时间为每次40分钟,上午、下午各一次。

10) 护理假:(子女、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凭医院护理证明以及住院手续证明,全年享受23天护理假,每天扣30元(不分年龄)。

11) 教职工子女在幼儿园到高中期间,允许调班开家长会,上午开会算一小时。

2、 卫生保健制度。

1) 保健医负责每日检查各班卫生、消毒工作,园内大小事故都必须登记在册并及时处理,工作不及时,一次扣20元,离岗一次扣罚50元。

2) 保育员要求做到本班餐具、毛巾、茶杯每天一洗一消毒,发现一种用具没清洗、消毒各扣10元,不让幼儿使用加倍处罚(扣工资20元)。幼儿、保育员饭前洗手、擦桌子,一次不按规定操作,扣保育员10元,教师5元。

3) 保育员不及时供开水,茶桶内有水垢,床铺不整洁,一次扣2元。

4)保育员不及时清洗幼儿拉屎、拉尿衣裤,私下打**让家长带回家者,一经查实罚50元。教师值中午班时发生的应由教师处理。

3、 安全制度。

1) 园内幼儿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教师和保育员首先应迅速请保健医生到场并如实向领导汇报,不汇报者一旦发现,加重处理。有意事故扣钱不扣分,隐情不报者扣20元,小事故有伤痕的扣工资10元,中事故每缝一针扣工资5元,大事故缝五针以上或骨折、烫伤、烧伤,医疗费由教师、保育员共同承担,造成不良后果,由园委会决定处500元—1000元罚款。当班者不在现场加倍处罚。

中事故2起或大事故1起,本学期不评先。

2) 教师和保育员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一经查实,罚当事人50元,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有反映的经调查反映情况属实,自动待岗,等候处理,调整工作。

3) 班级发生跑水、不关灯现象,罚当班人50元,后果严重者重罚,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4) 走失孩子,或教师没发现幼儿不在班,扣罚当事人20元,幼儿走出园外或家长送回,罚值班教师和值班门卫各50元,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二人共同承担。

5) 夜班人员禁止酒后上班、睡觉、脱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 午睡离岗、睡觉、干私活者扣50元。

7) 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教学用具必须在备课期间准备好,如发现班级无人管理,罚当班人50元,并扣1元。

8) 门卫做好交接登记,园内停放车辆要清点交清,如有丢失,当班者照价赔偿,交接不清大家共同赔偿。

9) 教职工值班期间接打手机,或者上网聊天,罚款50元起,由此造成幼儿的疏于管理,工作滞后,可以加重处罚,至500元。如果教师需要向家长交代事情,不值班的老师可以到行政办公室打**。

4、 财产管理制度。

1) 凡负责保管使用的物品,发现遗失或不正当损坏的都要视情况按一定比例赔偿。

2) 爱护教学和办公设备,学习正确使用,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教学设备的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或修理。

3) 值更人员应视园为家,如园内物品丢失照价赔偿。

5、 食堂管理制度。

1) 教师和保育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私自吃、藏、拿幼儿食品者,发现一次扣50元,知情不报者扣20元,领导发现不报扣领导40元,并在全园通报。

2) 幼儿午餐时间,值班教师和保育员认真指导幼儿就餐,幼儿午睡后,教师才能吃午餐,违反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3) 食堂工作人员吃、拿幼儿食品者,扣当事人100元,其余在场工作人员扣50元,扣组长50元,不服处罚者加倍处罚,以上当事人、在场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4) 为保证幼儿食品卫生安全,严禁教师和保育员等到食堂闲谈、游逛,一经发现中,罚当事人50元,罚组长30元。

5) 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允许带大包,只能带装钥匙手机的小包。

6) 食堂工作人员要讲卫生,工作期间着工作服、工作帽,勤洗手,违者一次罚款20元。

7) 管理员按食谱采购,要求价廉物美,新鲜适量。因购物不及时、失误,造成浪费、缺金少两或**不符合市场**的一次扣50元。

8) 食堂工作人员按食谱和幼儿人数计划做饭,保证饭菜质量,严禁浪费,造成浪费按责任主次扣20—30元,班长重罚。严格执行转班及时增添饭菜,空班罚20元。

9) 食堂工作人员需每日将幼儿人数公布并抽查核实。

10) 食堂工作人员私自改饭谱,不按时开饭,一次扣5元。

1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洗二清,尤其是蛋类(带壳),发现一次清洗不合要求,罚当班人员30元。

6、 保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保教工作人员不遵守工作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按自动待岗或旷工对待,自动待岗发总工资的30%,不接受临时性的工作,一次扣50元。

2) 保育员每日11点30分之前向食堂工作人员报本班幼儿人数,不报或虚报扣5元。

3) 值班期间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接待幼儿必须热情,如有家长投诉,一经核实罚款10元。

4) 工作人员之间严禁吵架、骂人、传闲话,严禁与家长吵架,造成影响工作和团结的扣50元。领导安排工作,工作人员不服从罚50元,吵架者罚100元。

5) 工作期间职工子女不得进园、进班、进餐或提前接到办公室或本人班级,有违反规定的的一次扣罚50元(被罚者包括门卫),并在全园通报。

新源县幼儿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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