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11 17:35:04 阅读 5225

安全生产用火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集团公司生产安全、规范动火行为,加强用火管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标准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 用火管理范围。

1、 电焊、气焊、铜焊、锡焊、塑料焊及其他明火焊接。

2、 喷灯、火炉、电炉、电烙铁、电烫斗、液化气炉、明火做饭、明火取暖、明火照明以及电钻、电锤、砂轮、风镐、风板机、锤击等易出现火化的工、器具。

3、 烧烤煨管、熬沥青、炒沙子及临时用电。

4、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和罐区。

5、 生产区域内进行爆破。

二、 动火分级管理。

1、 特殊级动火。

a、正在生产的化工工艺装置区域以及装卸各种化工原料、产品站台;

b、各类油罐区、化工物料罐区、有毒介质区;

c、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充装罐区、装卸料台;

d、污水池、地下管沟、油池、凉水塔等易被可燃气串入的设施(包括距上述地点5m以内地面);

e化学危险品仓库及输送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管线。

2、 一级动火。

a、停工检修并经吹扫,置换分析合格的生产装置;

b、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拆除且运至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合格者;

c、全厂系统外管网;

d、生产装置区、罐区外防爆场所;

e、生产装置中非易燃、易爆的设备、容器、管线等;

f、仓库、车库及木材加工场所。

2、二级动火。

在厂区内,除特级、二级动火外的临时用火和在没有危险的指定用火区内动火。

遇节假日,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升级管理。

三、 动火标准。

1、 **下限大于或等于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气含量小于或等于0.5%为合格。

2、 **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0.2%为合格。

3、 **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1%为合格。

4、 两种或两种的混合气体,其动火分析以**下限最低可燃气体为准。

5、 进入设备、容器、管线内动火,含氧量大于19.5%,有毒气体浓度小于国家标准。

四、 用火审批权限和程序。

a特殊用火。

1)动火范围:联成公司(主装置、压缩厂房、丙烯罐区、氯化物罐区、液氯罐区、发货平台、成品库动火为特殊动火;双氧水(稀品楼、氢气压房、包装房、芳烃、成品库罐区);化工(干燥、电解盐酸、液氯、包装工段);气分整个厂区;热力公司(工艺管道、蒸汽、主控室、变电室内、变压器作业)。

2)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1 由车间领导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按照动火禁令订出可靠的措施,并填写动火证,后通知分公司安环科、分析人员、电工到现场。分析人员按照动火标准分析可燃气、含氧量、毒气量等指标后,如实填写在动火证上,后在分析记录上备案,电工检查线路、设备绝缘情况良好,方可接电。(主任不在时,由上一级领导负责)

2 安全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在动火证安全措施审批人一栏签字,同时通知当班调度到现场。最后由分管经理在动火审批栏上签字方可动火。

3 监火人由车间制定业务熟练人员承担,并坚守岗位,在动火证监火人一栏签字。

b 、一级动火。

1)、动火范围:各公司循环水泵房、空压站、办公室、仓库、外管网非易燃易爆管线、蒸发、盐水、热力锅炉房内、汽机房内、污水池。

2)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

用火单位会同施工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定出防范措施填写动火票,落实好监火人,通知安环科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后在动火票审批一栏签字,同时通知当班调度。

c二级动火。

1) 动火范围:办公楼前空厂、热力厂房外、机修室内、精细化、重钙akd 氧化铝、车队、场库、煤场、距危险源≥50m。

2) 申报程序和权限:

由用火或施工单位负责人向分公司安全科提出申请,安全人员到现场确认措施无问题后签发动火证。

d重危险特殊动火。

带压、带有可燃性介质、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和管线、正在进行生产的设备一般不允许动火,确实生产急需要在其部位动火时,做特殊动火处理;动火前由生产经理召集集团安全科,总工办、车间、调度等有关人员制订出科学、可靠的措施和应急方案(必要时通知消防队),由安全科负责人填写火票及有关的其他票证,会同方案一起报总经理批准。

动火证管理签发按照地属管理,以动火点为基准。

五、有关规定。

1、动火应严格执行安全动火管理制度和动火六大禁令,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批准的动火票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2、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指定了解生产工艺过程,具备正确处理问题能力的有经验者为监护人。

3、 监护人必须确认动火点及范围、并随时掌握用火现场的情况,检查防火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措施停止用火(关键是确保动火在制定范围内及允许的条件下实施)。

4、 安全人员及生产车间、调度有权随时检查用火情况,如发现有违章动火或动火点有危险时,有责任停止动火收回火票,情节严重时给予罚款处理。

5、 特、一、二级用火审批有效时间分别不准超过八小时、十二小时、二十四小时,且特殊级动火分析间隔时间不准超过二小时,一张火票只限一处动火。

6、 采样分析在动火前半小时内进行,化验分析人员按动火地点、部位要求采样分析,分析结果填入动火证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7、 动火票内容必须认真填写齐全,字迹清晰,措施齐全,明确动火点,不得漏项,动火票签发后由动火人收执,动火时必须随时携带。

8、 特殊级动火根据动火需要,分析结果可每间隔一小时取样分析一次。

9、 为确保动火安全、顺利的进行。各有关车间主任、安全科负责人、生产部、调度、分析、电工、监护人等各级领导必须各负其责,要对职工的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负责,如因对动火不重视、不积极、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事故的将处以100—1000元罚款,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10、 动火证的办理以用火单位为主,分析、电工、监火人、安全、生产领导等有关人员在接通知后6分钟内携带有关器具到指定现场,每延迟一分钟罚款10元。各单位要树立积极服务于生产的思想意识。

六、用火安全措施。

1、 动火前必须彻底清除周围易燃物,对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及有可燃物的开口设备等危险部位进行严密封闭。

2、 设备内动火前,先将设备内物料倒空,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设备管线,并加好盲板,进行蒸汽吹扫、水洗、置换等措施。

3、 设备动火前,可燃物、毒物、含氧量分析合格,动火人要先在外边点火投入设备内进行试验;动火时,设备外要设两人以上专人监护。动火人、监护人应具有放防火、防雹、防毒知识,会熟练的使用灭火器、防毒器材,随时检查通风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高空动火要用浸水的石棉布、防火布、或铁皮遮挡,防火花飞溅。氧气瓶、乙炔瓶放置间距应大于7米且距明火10米以上;应避免爆晒。

5、 电焊回路线要牢固的接在焊件的本体上,不准用管线、框架及各种钢材代替电线串联使用,不准穿过下水井。

6、 动火人如发现跑损可燃液体、气体物料时,要立即停止动火,马上报告监火人或所在单位负责人。

7、 动火现场要备有灭火器具,如:蒸汽带、水带、灭火器水桶、砂箱、铁锨等。必要时要有消防车监护。

8、 间隔动火时,动火前,要认真检查防火措施及工艺条件及环境是否有变化,确认安全后方可动火。特殊动火间断超过2小时,要重新办理动火票。

9、 油罐区用火时,除封盖罐口,不得进行排水操作并注意风向。

10、 高空动火时遇有五级风,地面动火时遇有七级风,应停止用火。

11、 动火结束后动火人、监护人要彻底熄灭余火,清点工具,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

七、处罚。1、 在动火管理范围之内无证动火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者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理。

2、 办理动火证,不按相应级别和程序违反制度者罚款50元。

3、 动火者必须按动火证的具体措施执行,不得中途擅自改变,违者处罚20元。

4、 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在动火过程中监护人脱离岗位罚款30元。

5、 分析人员须按动火要求实事求是的进行监测分析,违者罚款10元。

6、 动火负责人必须按用火安全措施组织施工,违反制度擅自决定动火者罚款100元。

7、 动火者动火前验证火票,认为有不符合安全措施的应不予动火,拒绝违章指挥。

8、 动火审批人严格按禁令落实措施,确认措施无误后方可签批,违者罚款20元。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明家城小学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 为了贯彻消防工作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制定本制度。二 用火管理。1 灶房 锅炉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2 严禁在图书室 ...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落实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本单位重点防火单位 部位 场所的用火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 消防法 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2 范围。适用于本单位的油库 仓库 液化气储瓶间 空压站等重点站房以及动火维修等作业的管理。3 内容。院长是本单位的消防...

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1 为加强用火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在用火期间发生火灾,特制定本制度。2 使用明火在动火前必须到保卫部办理 动火证 并按动火证中的要求动火。3 动火单位在向保卫部申请动火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主管安全的人员,要到用火现场查看,落实安全措施后去申请动火,动火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