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布 2023-11-09 02:07:04 阅读 1626

泰州市海陵区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全面掌握海陵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动态,及时妥善处置各级各类安全事故,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和谐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市少年宫的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安全较大影响的**、抢劫、纵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传染病等突发安全事件。

二、报告程序和时限。

全区各学校发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发安全事故(不限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在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积极组织施救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报告,在四小时内将书面材料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并指定专人及时续报事态发展情况。区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特殊情况时6小时)内向海陵区**办公室、市教育局报告。

三、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

5、报告单位。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学校要层层建立安全事故报告责任制,学校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以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事故发生2小时内未向区教育局报告的视为缓报,事故发生第二天报告的视为迟报,三天后仍未报告的视为瞒报。如发生缓报、迟报或瞒报等情况,学校必须在三天内向区教育局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因瞒报、迟报导致事故扩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建立学校安全月报制度。

各学校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每月3日前,及时将上月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发生各级各类安全事故的情况、原因分析、处理结果、整改措施等以书面材料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区教育局将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 学校发生食物中毒 传染病流行 财物被盗 破坏 群体性治安事件 各类安全事故 自然灾害 师生非正常死亡等涉及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除按学校有关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和妥善处置外,要及时如实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和与...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贯彻实施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方案,便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特制定我校安全报告制度。1 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事故报告工作。2 学校发生安全隐患,应在积极采取措施的同时,及时想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报告,以利及时排除隐患。3 学校发生学生非常死亡 ...

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建立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应对各类突发事故。一 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学校事故无论责任属于谁,都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任何学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迟报 漏报甚至瞒报。2 严重食物中毒 重大疫情 重大安全事故 重大人员 财产损失等,以及危及社会安定的重要事件,均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