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发布 2023-11-08 21:42:04 阅读 6943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得要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立即责令其整改:

1、学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场所、设备与环境卫生达不到规定的要求。

2、没有实行定点采购,或未按有关规定索证、索票。

3、**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4、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制售冷荤凉菜,食品商店**自制食品。

5、食堂和食品商店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学校食堂未实行食品24小时留样制度。

7、食堂剩余食品没按规定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十。二、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发生下列情况,学校应责令停业整顿或终止承包合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

1、违反第十一条有关规定,对整改意见置之不理,屡次整改不到位的。

2、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

十。三、学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学校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各种制度

桃源县佘家坪乡中学。一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 食品卫生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和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办法。二 本规定适用于本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三 学校食堂 食品商店的场地 设备与环境,食品的采购 贮存与加工,从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必须达...

预防食物中毒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保证学校卫生安全,对师生的健康负责,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给学校及社会带来的损害,特制定本预案。一 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以及 寿光重大食物中毒安全...

学校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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