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 2023-11-07 10:45:04 阅读 1437

.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驾驶员及。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驾驶员及车辆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制,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准入条件。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资格《机动车驾驶证》和相应准驾资质《从业资格证》,且证件须在审验有效期内,能熟练掌握驾驶机动车技能,拥有5年以上专职旅客运输驾驶经验;

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身体健康,无影响安全行车的各种疾病;

四)熟悉业务技能,对所驾车辆机械构造及安全部位的性能有基本认识,懂得机动车维护保养;

五)熟悉掌握道路运输法规和旅客急救知识;

六)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含同等)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七)一年内无2次以上(含2次)重大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八)交通违法记分未满6分的;(九)未纳入行业管理部门黑名单的;

第二节驾驶员准入程序。

第二条由驾驶员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申请办理公司上岗证的申请书;

第三条驾驶员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工作简历表;

二)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3张;

第四条由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

第五条由经营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旅客运输服务规范、职业道德、驾驶技能操作、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进行理论和路面考试。培训、考核内容:(一)国家和地方**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培训;(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

三)职业道德、安全意识、驾驶操作技能、道路标志、标线培训;(四)是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五)是否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职业道德;(六)驾驶车辆是否具有识别信号和谨慎驾驶的能力;

七)是否具备相应的车辆维护保养基本常识;

八)是否掌握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迅速作出处置反应;(九)是否通过理论考试。

第六条驾驶员经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由公司安全科填写驾驶员资格审查表报送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经营安全科为其办理公司内部上岗证,并报运管部门进行执业备案。凡使用伪造证件的驾驶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上岗资格。

第三节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

第七条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八条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九条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第十条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十一条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品;(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十二条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或行驶记录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十三条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或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

第十四条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十五条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七条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客车驾驶员凌晨2点至5点必须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与驾驶员签订责任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八条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

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九条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第二十条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时强行超车。

第二十一条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二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认真检查车内安。

第二十三条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二十四条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

技能和安全意识。第四节安全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办法为全面推广使用安全带,提高广大司乘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营运客车安全带安装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旅客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十五条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客运安全告知制度;必须要求驾驶人系好安全带,同时,要在客运车辆出站前、上高速公路前、服务区休息发车前等环节提醒旅客系好安全带。

第二十六条对所车辆安全带安装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加强宣传引导,利用新闻**大力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在客运站场广泛张贴、发放倡导安全带使用的挂图、车贴、折页等宣传品,让“安全带生命带”主题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氛围。

第五节驾驶员安全考评记分及处罚标准。

第三十六条公司经营安全科对驾驶员每月的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行为进行整体考核评比,每年底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年度安全考评结果,于次年1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三十七条驾驶员月度安全考评分值在9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月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9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00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低于1000分的为不合格;年度安全考评分值在1100分及以上的为优良。

第三十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分,处以50元-100元经济处罚:

一)驾驶车辆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行驶证、营运证、

公司上岗证的;

二)驾驶转向灯、刹车灯、后视镜、雨刮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机、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四)擅自在客运车辆内摆放凳子,加设座位的;(五)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六)未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

第三十八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50分,处以100元-200元经济处罚:(一)驾驶未按时进行二级维护和强制保养车辆上路的;(二)驾驶未按时进行车辆cng气瓶附属设施维护保养车辆上路的;

三)驾驶未按时参加公司月检、临检车辆上路的;(四)驾驶车辆时,穿拖鞋的;

五)车未停稳上下乘客或未关好车门移动车辆的;(六)车辆行李箱上座人的;

七)随车安全设备、设施不齐或设备、设施失效的;(八)无故不按时参加安全学习或安全活动的;(九)人工直接供油、供气或加气时装载旅客的。

第三十九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月度安全考评扣100分,处以200元-500元经济处罚:

一)不听从上级部门指挥和公司现场人员的安排,冒险驾车的;(二)驾驶车辆未进入车辆始发站进行车辆例行安全检查的;(三)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驾驶隐患车辆上路的;(四)未与公司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保证书驾驶公司车辆的;(五)不服从车站安全管理规定的;(六)擅自变更经营线路或运行走向的。

第四十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200分,违反一次处以500元-1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年终安全考评资格:(一)将车辆交给无公司上岗证的人驾驶的;

二)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4小时以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个小时的;

三)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四)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下的;(五)驾驶未年审合格的车辆行驶上路的;(六)驾驶未保险车辆或脱保车辆上路行驶的;

七)记分满6分,未参加公司科目一考试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满12分,未参加交通管理部门重新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未消除扣分记录且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八)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未按期年审,且驾驶车辆的;(九)驾驶客运车辆违法装载危险品的;(十)拒不接受安全检查,对抗公司安全管理的。

第四十一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月度安全考评扣500分,处。

以1000元-2000元经济处罚,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取消公司年度考评资格和上岗资格:(一)私自带学徒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二)将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三)饮酒后驾驶公司客运车辆的;

四)驾驶转向、制动、轮胎等有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的;(五)驾驶客运车辆装载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含20%)的;(六)驾驶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50%以上(含50%)的;(七)擅自对所驾客运车辆改型的。

第四十二条凡发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一律按照所发生安全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金额的1%至3%处以经济处罚,作出书面经过和检讨,视情况停运学习整改1至7天或开除,触及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刑事或民事责任;凡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除处以经济处罚外,同时作出书面经过和检查,一律停岗整改7天,情节严重的,公司予以辞退和开除。

第三章车辆安全检查。

第四十九条所有车辆实行专人驾驶保管,车队负责监督检查,严禁未经车队批准私自将车辆交由无证及非专职司机驾驶。

第五十条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应坚持对车辆进行出车前、行驶中、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勉强上路行驶。

1、出车前检查:主要检查油、水、电系统是否正常、通畅,有无跑。

漏,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轮胎是否正常,制动系统是否有效。2、行驶中检查:长途行驶应检查发动机和零部件及轮胎情况,及时排除故障。

3、返回后检查:主要检查车辆的完好情况,以便及时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五十一条保持良好的安全保险系数式车辆安全行驶的保证。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出车:

1、油、水、电系统有故障时。2、轮胎磨损严重及制动性能不良时。3、安全设备不全时。

4、司机身体不适或服用嗜睡药物时。

5、装运大型设备或物品,安全防范措施未能落实时。

第五十二条驾驶员应严格执行车辆回库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回库时,须经车队批准,并确认车辆在外的停车安全。

第五十三条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注意保护现场,立即报案并通知车队,配合交警处理。

第五十四条车队负责事故的登记统计和报告,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后的内部处理和总结。

北京中建通远建设工程****2023年5月17日。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驾驶员安全行车规定。全司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思想。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照各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全司驾驶人员必须严格按交通规则的规定行使 不准乱穿道路 占道行驶等违章作业。全司职工和驾驶人员上班不准穿拖鞋 打赤脚,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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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 机动车辆行驶应按交通规则执行,加强司机进行定期安全教育。二 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性能良好,否则应立即停驶,如强行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由开车人负责。三 应每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审验,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一次核查。四 车辆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案,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不得隐瞒情节或伪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