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手册 煤矿员工安全手册

发布 2023-09-12 16:36:01 阅读 9166

威远县奉龙煤矿员工安全手册。

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命运就像自己的掌纹,虽然弯弯曲曲,却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

手册在手中,安全就在我们心中,安全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二、 《煤矿安全规程》第 10 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人井人员执行人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 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四、 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 煤矿“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 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七、 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到;

八、 瓦斯**的必要条件是:瓦斯浓度在 5%-16%之间、650-750℃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 12%;

九、 瓦斯的三大危害:使人员窒息、燃烧或**、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十、 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掘进工作面风流达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巷、 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十一、 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十二、 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十三、 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十。四、爆破“三保险”是指: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十五、 “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的浓度;

十。六、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十七、 《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 20%;

十八、 “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 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

十九、 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 必须停止工作, 进行处理;

二十、 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二十一、 《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十二、 爆破地点附近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时严禁放炮;

二十三、 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 0.3 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

二十四、 爆破前,必须由班组长清点人数并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二十五、 倾斜巷道必须设置“一坡三档” “一坡三档”指的是:阻车 , 器和上、下挡车栏;

二十六、 斜井的上下车场为了便于联系,必须设置声光信号装置和联系**;

二十七、 井下供电应当设置的三大保护:接地保护、过流保护、漏电保护;

二十八、 井下安全供电应做到的“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二十九、 井下电气设备在检修和搬迁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检查瓦斯浓度;

三十、 矿井探放水的原则: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三十一、 煤矿生产的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十二、 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三十三、 煤矿生产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是指: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三十四、 区、队、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十五、 掘进工作面打完眼后“一净三齐”的内容是: “一净”是指钻具、 风水管路从工作面撤干净; “三齐” 是指撤出的电缆吊挂整齐、 撤出的风水管路靠一帮盘放整齐、撤出的钻具存放整齐;

三十六、 掘进工作面打眼扶钻人员应注意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禁止骑在钻架上,以免断钎伤人;

三十七、 矿工自救应遵守的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三十八、 班前会的内容必须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要内容,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技术措施,讲明当班的工作安排和工序安排,并落实责任,强调各工种、工序的安全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讲明当班的工作质量要求、有关事故预兆及预防和应急措施;

三十九、 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四十、 对事故追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十一、 把钩工“**挂”是指:安全设施不全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重车装得不标准不挂;绞车道有行人不挂;超规定车数不挂;

四十二、 绞车司机“**开”指的是: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 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 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开;

四十三、 下井人员对井下信号应注意:①必须熟悉本矿规定的各种信号,听从信号指挥;②要爱护信号,不能随意拨弄损坏,发现信号失灵或不起作用,要及时报告;③只有被指定人员才可以发送信号,其他人不得擅自发送;

四十四、 《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中一部重要规章,它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相对稳定性;

四十五、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有:①了解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③生产事故中受到损害获得赔偿; ④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⑤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工作;

四十六、 ***制定“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目的是:①发现并排除煤矿安全生产隐患;②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③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④保障职工生命安全;

四十七、 煤矿工人为什么要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因为煤矿工人通过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一方面,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享有的权利,以及为了保护职工的权利企业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煤矿企业职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 通过学习,明确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煤矿职工应承担的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第二章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了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权利的同时,也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义务。

一、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

1.要求获得劳动保护的权利。

职工有要求用人单位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权利。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要求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有效的防护措施、对从事有毒作业的职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等。

2.知情权。

职工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危害后果,以及针对危险因素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如实告知,不得隐瞒的欺骗。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如实告知,职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做出对职工不利的处分。

3.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职工有权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用人单位应重视和尊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作出答复。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

职工享有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标准的教育培训,使职工能掌握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职工可拒绝上岗作业。

5.获得职业健康防治的权利。

对于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导致职业病的作业的职工,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并了解检查结果。被诊断为患有职业病的职工有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接受**、**和定期检查的权利。

6.合法拒绝权

违章指挥是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规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只用人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明知开始或继续作业可能会有重大危险,仍然强迫职工进行作业的行为。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背了“安全第一”的方针,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危险作业而打击报复,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紧急避险权。

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是要慎重,要尽可能正确判断险情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

8.工伤保险和民事索赔权。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受到伤害,除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外,还有权向用人单位要求民事赔偿。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

9.提请劳动争议的权利。

当职工的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伤害,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保护问题发生纠纷时,有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10.批评、检举和控告权。

职工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检举可以署名,也可以不署名;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但是,职工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应注意检举和控告的情况必须真实,要实事求是。

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包括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职工安全生产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职工不仅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还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职工必须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章守纪,从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自身利益出发,把遵章守纪、按章操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2.服从管理的义务。

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般具有较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较丰富的经验,职工服从管理,可以保持生产经营活动的良好秩序,有效地避免、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职工应当服从管理,这也是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项法定义务。当然,职工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有权拒绝。

3.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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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手。册。员工手册。目录。前言5 公司简介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7 安全责任制8 员工安全操作规程9 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10 1 出车前准备工作10 2 行驶途中10 3 收车后12 安全行车指引13 1 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指引13 2 雨天 雾天天气安全行车指引14 3 夜间安全行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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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方针 遵守法规持续改进预防为主杜绝事故。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消防工作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二 有关安全术语及定义。安全 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事故 造成死亡 职业病 伤害 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危险源 可能造 员伤害 职业病 财产损失 作业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