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发布 2023-09-12 16:35:51 阅读 9897

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充分履行各自职责,使学生在学习期间能够健康成长,根据《民法通则》、《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生结合实际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当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告知学生监护人。

二、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充分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管理行为存在过错的应根据其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1、**、雷击、暴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自杀、自伤的;

5、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校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六、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学生发生的意外事故应根据《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正当合法的法律途径依法解决。事故的处理不得妨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通过任何非法手段和途径进行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一份,由学校、班主任、学生和家长协商签字生效,双方共同恪守。

九、协议文本由学校存档。

班主任签字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皋兰县文山小学。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甲方 市 高中乙方年级班监护人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议所有学生在校住读。但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在校住读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外的人身安全,经甲 乙双方协商,协议如下由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乙方或第三人承担责任。学生自行上学 放学或返校 离校途中发生的事故。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

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甲方 北关小学。乙方 年级班监护人。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内外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客观公正的原则下协商一致,协议如下 一 由下列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甲方依法承担责任。1 学校管理制度有疏漏,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2 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不符合国家 省 市安全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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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家长 1 利用子女在家的时间进行安全教育。2 教育子女在校遵章守纪。3 非正常放假时间子女回家或在家逗留,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4 正常放假时间,子女不按常规回到家中,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5 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以及时了解子女在校的表现情况。二 学生 1 认真听好安全教育课,增强自己的安全意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