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布 2023-09-12 16:35:43 阅读 913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公司及监理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减少和避免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促进公司发展,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的从业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指导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贯彻落实企业法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制,公司主管领导负责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公司监理部负责公司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项目监理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享有依法获得安全保障的权利,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公司各项目监理部依照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监理部在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理中对存在和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

第八条公司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制度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工艺技术研究和先进管理手段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条公司法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并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及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并如实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一条公司主管领导在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实施下列监督管理职责:

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况;

3、提出保证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理的有效建议;

4、督促检查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分管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如实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分管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监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

1、 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监理的必要性,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对各项目监理部安全生产监理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公司及项目生产安全事故;

3、 提出保证项目监理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性和适宜性建议,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 督促检查公司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公司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及时并如实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司生产安全事故;

6、 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指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 保护公司所监理项目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8、 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

9、 参与公司监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设计方案和最终验收的申报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10、 负责对新到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将各项教育培训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部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职责。

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岗位的设置和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并明确其工作任务;

2、 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安全)监理月报和安全专题报告;

3、 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签认;

5、 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签发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6、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安全抵押金合同,并监督实施;

7、 组织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8、 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

9、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10、 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十四条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

1、 负责编写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参与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查,并配合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3、 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报告。

4、 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5、 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

6、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7、 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十五条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

1、 负责编写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 参与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查,并配合对其实施进行监督;

3、 结合本专业及业务范围,关注施工安全状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报告。

4、 审查施工总承包单位推荐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5、 巡视检查及处理日常事务;

6、 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和安全监理台帐管理;

7、 参与工程预算和对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实施监督等其他与工程安全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司按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由公司监理部提出年度投入预算草案,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并纳入公司预算,予以保证。

第十七条公司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

公司应对接触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培训;对接触和使用有毒物品的人员应安排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各项目监理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时,应事先掌握和了解其安全技术特性,设计人员、工艺技术人员和设备**商在作业实施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

第十九条项目监理部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生产设备及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公司各项目监理部应要求相关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生产设备和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

第二十一条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或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有毒物品应按照《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和《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三条当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公司领导和项目总监等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第二十四条公司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第三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应载明保障员工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并依法为员工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相关事项。

第二十六条员工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员工有权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因员工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员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公司不得因员工在上述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但从事特殊职务工作的员工除外。

第二十九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员工除按照《公司工伤保险实施方案》享有工伤社会保险权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责任人或责任主体提出赔偿要求。

第三十条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1、 员工作业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

2、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自觉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员工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的负责人或项目总监或公司领导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四章宣传和教育。

第三十一条项目监理部应每周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分析项目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三十二条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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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文件编号。受控状态。编写。审核。批准。受控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目录。第一章公司概况 3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 一 总则 4 1.目的 4 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4 二 细则 4 1.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4 2.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5 3.副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5 4.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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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教育制度 第2页 二。安全检查制度 第3页 三。事故报告制度 第4页 四。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第5页 五。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6页 六。安全例会制度 第11页 七。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第12页 八。保护环境制度 第13页 九。职工安全行为守则 第14页 一十。防火防爆制度 第16页 一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