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寨煤矿安全奖惩条例修改版

发布 2023-08-30 07:20:06 阅读 3840

重庆四兴煤业****营寨煤矿。

安全奖惩条例。

一)安全奖励条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认定核实,由矿给予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50-1000元(如有特殊贡献,由矿研究可给予特别奖励)。

一、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抢救事故,制止事故扩大,避免人身**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者。

二、及时发现并汇报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者。

三、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活动安全效益明显者。

四、检举揭发“三违”,避免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事故者。

五、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对安全工作有显著成绩者。

六、非管理人员举报“三违”者,其中非管理人员举报严重三违,奖励100-500元,科级以下管理人员举报或查出严重三违,奖励100-200元。

二)安全处罚条例。

一、执行本规定要坚持重教严管的原则,“三违”人员必须到安监部部门接受教育。

二、凡“三违”人员,各类事故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领导,都必须按安全部门的通知时间参加事故追查会。拒不参加追查会者,一次罚款100元。三违人员拒绝调查的将予以停工处理。

三、凡参加“三违”帮教学习班的人员,接受帮教期间停发工资,“三违”人员受帮教后必须经过考试,考试合格并写出保证后,各单位(部门)才能恢复工作。

四、性质较为严重的违章行为,由安全部门呈报矿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处罚,或依据调查事实和相关规定直接处罚,“三违”人员态度不好,拒不接受帮教的要加倍处罚。

五、《条例》中的严重三违处罚金额为500-1000元,若属十七条高压线则处罚金额不得少于1000元。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关系。

六、本规定由矿安监部执行,罚款由财务科、人事劳资科负责办理。

修改时间: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营寨煤矿安全奖惩条例

重庆四兴煤业 营寨煤矿。安全奖惩条例。一 安全奖励条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认定核实,由矿给予通报表彰,并一次性奖励50 1000元 如有特殊贡献,由矿研究可给予特别奖励 一 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抢救事故,制止事故扩大,避免人身 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者。二 及时发现并汇报处理事故,防止事故扩大者。三 ...

煤矿安全奖惩条例

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安全奖励 2 第三章安全处罚 4 第一节通则 4 第二节采煤 11 第三节掘进 12 第四节机电 14 第五节运输 19 第六节 一通三防 22 第七节放炮及火工品 30 第八节地质测量 32 第九节监测监控 33 第十节其他 34 第四章有关规定 37 第五章附则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