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

发布 2023-08-05 00:35:20 阅读 38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条文说明。前言。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2005,经建设部2023年4月15日以建设部第322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参加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沈阳建筑大学。

1 总则。1.0.

3 本条综合规定了在本规范适用范围内的用电系统中所完整体现的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它们是建造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主要安全技术依据;也是保障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主要技术措施。

3 临时用电管理

3.1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3.1.1 触电及电气火灾事故的机率与用电设备数量、种类、分布和计算负荷大小有关,对于用电设备数量较多(5台及以上)、用电设备总容量较大(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为规范临时用电工程、加强用电管理、实现安全用电,本条依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际,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 5009.

3,规定做好用电组织设计,用以指导建造用电工程,保障用电安全可靠。

3.1.2 本条确定了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内容,包含应当完成的工作,具有普遍适用性。

其中,负荷计算的依据是用电设备的容量、类别、分组、运行规律等,可采用需要系数法;绘制配电装置布置图只是针对配电室装设成列配电柜的规定;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均包含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的措施。

3.1.3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一个单独的专业技术文件,为保障其对临时用电工程和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指导作用,其相关图纸需要单独绘制,不允许与其他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混在一起。

.1.5 为加强管理,明确职责,这2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和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 5009.

3,结合施工现场用电实际,规定用电组织设计及其变更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其中,临时用电组织设计的相关审核部门是指相关安全、技术、设备、施工、材料、监理等部门。

3.1.6 对符合规定的较小规模施工现场,可不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但仍要求编制安全用电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并且与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一样,严格履行相同的编制、审核、批准程序。

3.2 电工及用电人员。

3.2.1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的规定,禁止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工作。

3.2.2 本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作业特点,对各类用电人员的用电工作技能、防护技能,以及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等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本条中的用电人员是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进行施工作业的人员。

3.2.3 本条明确规定电工和用电人员在经过教育培训后持证上岗。电气设备是指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任何设施或产品,诸如电机、变压器、电器、电气测量仪表、保护电器、布线系统和电气用具等,也泛指上述设备及其机械**体或机械结构体,如各种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灯具、电焊机等。其中,电动机、电焊机、灯具、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等将电能转化为其他形式非电能量的电气设备又称为用电设备。

3.3 安全技术挡案。

3.3.1 本条规定的8项安全技术档案中,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应由设备生产者提供,或由专业维修者提供。

.3.4 这2条是关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制度及其执行程序的规定。其执行周期最长可为: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 外电线路防护。

4.1.1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t 17054以及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iec 1140:

1992关于电气隔离防护原则,对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可能发生直接接触触电的特殊隔离防护规定。

4.1.2 本条规定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gb 14821.

1关于直接接触防护的原则及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和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 409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在建工程搭设外脚手架及施工人员作业等因素,为防止人体直接或通过金属器材间接接触或接近外电架空线路,作出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规定。本条规定较现行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要求偏高,一方面为了保障施工作业安全;另一方面,当不满足规定要求时,为搭设防护设施提供空间。

4.1.3 本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考虑到施工现场车辆运输物料等因素而作出的防止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近外电架空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规定。

4.1.4 本条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和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

2,考虑到起重机吊装作业被吊物摆幅等因素而作出的防止起重机(包括吊臂、吊绳)及其吊装物接近外电架空线路和吊装落物损伤外电架空线路的规定。

4.1.6 本条防护设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gb 14821.

1以及等效采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建筑物的电气装置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 364--4—41(1992)直接接触防护措施中用遮栏、外护物防护和用阻挡物防护的规定。防护设施宜采用木、竹或其他绝缘材料搭设,不宜采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搭设。防护设施的警告标志必须昼、夜均醒目可见。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为按照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dl 5009.2关于高处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所作的规定。防护设施坚固、稳定是指所架设的防护设施能承受施工过程中人体、工具、器材落物的意外撞击,而保持其防护功能。

ip31级的规定是指防护设施的缝隙,能防止声2.5mm固体异物穿越。

4.1.7 本条指明达不到第4.1.6条防护要求时的进一步措施,强调在无任何措施的情况下不允许强行施工。

4.2 电气设备防护。

4.2.1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和《外壳防护等级(ip**)》gb 4208的规定,并适应施工现场作业环境条件。对易燃易爆物的防护,所规定的防护处置和防护等级是指电气设备的防护结构和措施与危险类别和区域范围相适应;对污源及腐蚀介质的防护,所规定的防护处置和防护等级是指在原已存在污源和腐蚀介质的环境中,电气设备应具备与环境条件相适应的防护结构或措施。

4.2.2 本条是针对施工现场电气设备露天设置及各工种交叉作业实际,为防止电气设备因机械损伤而引发电气事故所作的规定。

5 接地与防雷

5.1 一般规定。

.1.2 这2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结合施工现场实际,规定了适合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系统接地的基本型式,强调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禁止采用tn-c系统,明确规定tn-s系统的形成方式和方法,防止tn与tt系统混用的潜在危害。

中性点是指三相电源作y连接时的公共连接端。中性线是指由中性点引出的导线。工作零线是指中性点接地时,由中性点引出,并作为电源线的导线,工作时提供电流通路。

保护零线是指中性点接地时,由中性点或中性线引出,不作为电源线,仅用作连接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导线,工作时仅提供漏电电流通路。

5.1.3 本条是保证tn-s系统不被改变的补充规定,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

5.1.4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规定。

5.1.5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技术要求》gb 13028,该标准系等效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隔离变压器和安全隔离变压器要求》iec 742(1983),以及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的规定。

5.1.6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规定。

相线是由三相电源(发电机或变压器)的三个独立电源端引出的三条电源线(用l1、l2、l3或a、b、c表示),又称端线,俗称火线。

5.1.7 本条是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并且保证接地电阻在一年四季中均能符合要求的规定。

在表5.1.7中,凡埋深大于2.

5m的接地体都称为“深埋接地体”。

.1.9 这2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建筑物电气装置第5部分:

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第54章:接地装置和保护导体》gb 16895.3(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364—5—54:

1980)和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 16的规定。

5.1.10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和现行国家标准《导体的颜色或数字标识》gb 7947(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446.

1989),以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规定。

5.2 保护接零。

5.2.1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gb 14050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关于电气设备接零保护的规定。

5.2.2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击防护装置和设备的通用部分》gb 17045(即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 446.

1992)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gb 14821.1及该标准等效采用的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建筑物电气装置安全防护电击防护》iec 364--4--41 1992规定。

5.2.3 本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规定。

5.3 接地与接地电阻。

5.3.1 本条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规定。

5.3.2 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系统接地的型式及安全技术要求》规定的原则,对tn系统保护零线接地要求作出的规定。

其中对tn系统保护零线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值的规定是考虑到一旦pe线在某处断线,而其后的电气设备相导体与保护导体(或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又发生短路或漏电时,降低保护导体对地电压并保证系统所设的保护电器可在规定时间内切断电源,符合下列二式关系:

zs·ia≤uo

zs·i△n≤uo

式中 zs——故障回路的阻抗(ω)

ia——短路保护电器的短路整定电流(a);

i△n——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a);

uo——故障回路电源电压(v)。

5.3.3 本条是保证tn-s系统不被改变的又一补充规定。

《安全》施工用电

第六章施工用电。6.1 配电箱 开关箱及漏电保护器的合格证和准用证。施工现场使用配电箱 开关箱宜选用合格的专业厂家的产品,配电箱 开关箱的技术文件如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制造厂名厂址等应当齐全。企业自制的配电箱 开关箱,其箱体材料 箱内电器的选用和安装等均应符合jgj46 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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