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盖单位公章之法律责任

发布 2019-08-10 16:06:17 阅读 8115

私盖单位公章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王某系某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三年多,前段时间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王某经咨询律师后认为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但苦于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且不好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遂寻找机会偷盖单公章,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公司要求其离职的证明,并利用该证据提起劳动仲裁。

问题:私自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是否有效,应承担何种责任。

法律分析:1、分析私盖单位公章证明的效力。

私盖,即为在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加盖,首先单位是不同意加盖的,如同意不会发生私盖;其次证明的内容是否属实,单位是否认可,如证明内容属实,只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需要,没有其他违法的目的,虽然私盖公章的行为违法单位的管理制度,但其行为违法性值得商榷;如单位认可证明内容,则问题容易解决,如单位不认可证明内容,须提交其他证据佐证,并有可能面临被单位追究责任的风险。

2、私盖公章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并根据行为造成的后果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