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相关各种文本格式 目录

发布 2019-08-03 07:13:57 阅读 7385

目录。**1、关于在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上再次设定抵押的同意书。

**2、土地抵押证明(银行用)

**3、民间借贷合同。

**4、关于在抵押的土地上以在建工程继续设定抵押的同意书。

**5、董事(股东)会决议(在建工程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

**6、董事(股东)会决议(房屋一般抵押和最高额抵押)

**7、董事(股东)会决议(房屋和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变更)

**8、董事(股东)会决议(房屋和在建工程一般抵押变更)

**9、抵押权变更协议书(在建工程最高额抵押)

**10、抵押权变更协议书(在建工程一般抵押)

**11、抵押权变更协议书(房屋最高额抵押)

**12、抵押权变更协议书(房屋一般抵押)

**13、抵押前未对外**承诺保证书。

**14、工业地上建筑物分割抵押的证明。

**15、社团组合贷款声明书。

**16、面积约定证明。

**17、期房登记申请表。

**18、关于在抵押的土地上以房屋继续设定抵押的同意书。

关于已抵押的房屋再次设定抵押的同意书。

**1)抵押人(甲方。

后顺位抵押权人(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将其坐落于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借款人)在原抵押权人)贷款设立抵押,抵押价值为元,债权金额为元,债务履行期限为。

现借款人)在乙方借款,乙方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上述已抵押的房屋再次向乙方设定抵押,抵押价值元,担保的债权数额为元,债务履行期限为。

甲方已将上述房屋抵押的事实告知乙方,乙方也已知悉上述房屋已设定抵押的情况。现乙方同意甲方以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再次在乙方设定抵押。将来若需处分抵押物清偿债务,按抵押权顺位的先后进行清偿。

本同意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房屋登记机构留存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证明。**2)

威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

****的坐落于土地证坐落)的国有使用土地,土地证号为:威***国用(**第***号,已在我行抵押,现我行同意该宗土地上在建的公安局坐落)楼建筑物进行销售备案。

银行。2023年月日。

注:此同意书仅适用于土地与房屋在同一金融机构办理抵押贷款的情况。

民间借款合同。

**3)编号:( 年民借字第号。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所地

出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所地

甲方向乙方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第二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月,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法。

约定本笔借款的月利率为 %,按月计息。

第四条借款的付息还本方式。

本笔借款的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分期付息、到期还本方式,(若采用其他方式在空格内填写: )

付息方式:

还本方式:第五条抵押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届时由乙方与抵押担保人签订编号为( )年民抵字第号的《民间借款抵押合同》,该抵押合同与本合同同时生效。

当本借款合同的抵押物发生不利于乙方的变化时,甲方需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抵押担保。

第六条提前还款。

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必须在还款前十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并向乙方交付元作为违约补偿。借款期间的利息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还款期限归还借款本金,逾期一日按借款本金的 %计收利息,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逾期一日按欠付利息的 %计收罚息,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九条约定执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已发放的借款本金,借款利息以甲方实际使用时间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计付: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2)抵押物因意外损毁其价值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抵押物;

3)甲方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借款合同;

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偿债诚意的行为。

4、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时发放借款,乙方应按逾期放款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的违约金。

第八条费用负担。

本合同有关公证、评估、办理抵押登记等费用由支付。

第九条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采用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由进行仲裁;

2)由方住所地人民法院处理;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应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需履行。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支付借款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及所有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房屋登记机构存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民间借款抵押合同。

编号:( 年民抵字第号。

**3)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所地。

抵押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所地。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合同编号:( 年民借字第号《民间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房地产设定抵押,作为主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第四条共有的房屋甲方必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