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

发布 2019-07-12 20:30:17 阅读 7973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维护本公司和**商的相关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购部门必须联系本部门本工作实际,对采购人员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制定相关责任制度;

第二条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学习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已发保护本公司和**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技术、商业和机密,确保双方的相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采购人员对所有涉及到知识产权标记的产品,应该要求**方提供知识产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必要时要采取有效手段甄别证明材料的真伪和时效,严禁采购和使用侵权的产品。

第四条采购部门应该名气专职或兼职人员做好供方信息,进货渠道、进价策略等信息档案、台帐的管理保密工作。对于涉及企业所有技术、工艺、产品和研发项目所需采购的部件、材料均应设立电子台帐,完善保密措施,在未经分管负责人许可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查阅相关信息。所有采购人员也不是以任何传播规定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在订立采购合同时,应将供方所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责任列入合同条款。

第六条若采购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本公司和供方利益损失和矛盾纠纷的,视情况处以警告、罚款、除名和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八条本办法由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